「在地」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爭議

2019-02-25

2019-01-31 蘇孔志

一、反對者批評再生能源發的電太貴了,用四元、五元多買,用兩元多賣,還不如核電的發電成本。問題是核電真的便宜嗎?核電是窮盡國家的力量排除障礙,投入建置,之所以便宜,是因為這些費用都被分擔到國家預算中,並且刻意忽略核廢料後續處理的成本與風險。反觀再生能源,不管是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主要基礎設施、地方溝通協調都由業者擔負,如果這些政府都幫他做好,業者就不用去擔負這些成本。還有更關鍵的,台灣目前對於核電發展的爭議點,真的只因為民進黨政府主張「非核家園」嗎?最重要的是,沒有縣市首長要核電廠、更不用說要核廢料堆置場。大家都不要核電廠,是要怎麼養綠?

二、你以為種電真的那麼好種嗎?當然不是,還要有電網。但回顧過去行政部門在規劃時,真的有做好橫向溝通協調嗎?如果做得好的話,從土地面積來看,絕對不是只有這樣的量而已。以耕作不易地區的劃設為例,農委會依據休耕補助來劃設面積,數字很好看,一千多公頃,問題是,裡面有墓地、有住家、有社區,更重要的是,因為這些耕作不易地區大多人口稀少,需求的電網基礎設施相對就較少,因此當業者投入時,就產生所謂饋線不足的情形。業者不是不願意投入建置成本,但接續就面對兩大問題,首先,雖然是耕作不易地區允許業者可以不用跟農業設施附屬做綠能使用,可以做大規模的地面型電廠,但問題還是農地,還是須遵守農地使用相關規範。簡單的說,就是農地上不該存在的,都要先移除,才允許讓你施作。什麼是農地上不該有的,最簡單的就是墳墓、土地公廟,大大增加了業者施作的難度。

第二個問題是,因為饋線不足,所以要拉電線到台電規劃的併網點,每經過一個村莊,可能都會引起民眾或地方民意代表的抗議,或更進一步要求回饋。到現在我還是很難想像,當時在規劃耕作不易地區時,為什麼沒有先確認好土地、電網、附近環境等再劃設?即便面積沒有那麼大,但相對地,爭議或建置成本一定可以大幅減少,開發時程也可以加快。

三、因此要探討躉購費率的問題,不能夠只有從費率本身來看,要看這一切的政策環境,包含目前法規、基礎設施、農委會、台電的角色、綠電憑證的制度等。費率問題的爭議所反映的,其實也是我們行政部門在做政策規劃、執行過程中,橫向溝通協調的重要性。如果每個部會、承辦人員都可以目標為導向,秉持著各自專業,共同確實建構起一個好的投資環境,不會讓業者承擔不確定的開發風險,相信費率就不會是問題。

(作者為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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