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買綠電卡關 經濟部尋求解套

2019-05-06

#再生能源 #政策 #台電 #綠電 #經濟部

2019-05-05聯合報 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四月中旬三讀通過,未來用電大戶必須依法購置一定比例的綠電但目前市場上的綠電幾乎都賣給台電,而台電又礙於「電業法」降低排碳係數規定,無法說賣就賣,企業想買恐也難買到,經濟部為此積極尋求解套方案,將先請台電修正相關合約,並盤點企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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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目前排碳係數有兩個數字,一個是全國的排碳係數,一個則是屬於台電的,經濟部將研擬分開或合併計算排碳係數,在不修法的前提下,尋找最快速且各方滿意的解套方法。

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為此邀集相關單位討論,會中決議先請台電公司依修正後的條例,盡速修正相關合約,使未來新加入業者可在躉購及直供轉供制度間自由轉換,並指示工業局、台電從需求面及供給面詳細盤點,同時就過去已簽約的案件研議合理解約作法,近期將相關執行細節再予釐清。

不過,由於「電業法」規定,台電有降低排碳係數的法定責任,否則將遭罰,正因為如此,就算台電想透過與綠電業者重新議約的方式,釋出部分綠電給企業,恐怕也有難度。

官員透露,目前台電內部期望能走向三贏局面,第一,為台電降低排碳係數尋求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第二,藉此讓廠商買得到綠電,活絡綠電市場;第三,若低於平均電價的綠電從台電轉供出去太多,恐提高全民的電價成本,希望透過鼓勵或政策推動的方式,讓高單價的綠電也能夠轉賣給企業。

至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用電大戶的門檻要如何訂定?官員指出,初步研擬將以契約容量八○○瓩(kW)以上為門檻,預估將涵蓋全台科學園區、工業區大廠等五千多用戶,未來需使用約百分之十的綠電,或以購買綠電憑證、繳納代金的方式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沈榮津也指示能源局就「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後,需設置一定比例再生能源的用戶範圍、設置比例及期程等,邀請利害關係人及地方政府研擬完整配套作法;不過目前企業界普遍期望提高用電大戶門檻,綠電業者則期望降低門檻,地方政府擔心影響招商也恐介入角力,能源局近期將搜集各界意見並研擬解方。

目前市場上陸續傳出大企業想買綠電卻不得其門,依照條例規定,繳納代金也成為其中一項替代方案,不過官員強調代金計算方式雖會以業者負擔得起,且起得了作用的比例,不過修法本意還是希望企業界使用綠電,代金不會是討論重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6568226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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