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界「要求供電」 不如「合作產電」

2019-05-24

2019-05-23聯合報 許志義/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台電獨立董事(台中市)

企業工商大老們日昨與行政院長座談,特別關切廠商投資是否有缺電之虞,可見電力是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生產要素。

確實,按電業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台電有其供電義務,「對於用戶申請供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這是傳統電力市場主流思維,產業界的確能夠依法要求政府與台電確保供電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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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從產業升級與轉型來看,隨著物聯網與大數據及人工智慧相關技術之迅速發展,近年來先進國家掀起一波分散式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結合電力需求面智慧化管理的熱潮,出現許多智慧工廠、智慧社區、智慧城市綠能布建及智慧節電整合運作的創新營運模式。

具體言之,過去電力消費者轉型為「產銷者」已蔚為風潮,如在屋頂裝設太陽能面板自行發電或轉供其他用戶,甚至企圖大量納入儲能電池與電動車,加上以天然氣供應的汽電共生與熱泵系統,形成區域型虛擬電廠,能夠靈活彈性的以「循環經濟」之姿,克服再生能源供電不穩定的痛點。同時,創造出永續發展需求下,整體社會更高的價值。順應此一典範移轉的企業家們,也藉此進入綠電供應鏈,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此一浪潮可說是科技發展的偶然或必然。蓋相對於傳統火力與核能發電,再生能源發電是一個截然不同的「開放系統」,太陽能與風力受天候影響,天然環境變化造成其發電之間歇性,需要各種配套措施,以確保電力系統供電能力的彈性與韌性。

由於再生能源無法自行解決其供電不穩定之痛點,必須與其他各方利害關係人相互合作,尋求解方,也因此出現上述的各種跨領域的創新模式,讓不同專長領域的各行各業經理人,能基於電力市場公平交易與自由競爭的平台運作,共創多贏。這種「分散式綠電導向」的新興產業生態系統,必將逐漸取代傳統電力產業「發輸配售電供應鏈」的線性封閉系統。在此情況下,除了台電公司必須加強穩定供電外,工商業界領袖也必須體悟到上述開放電力系統下,自身可以扮演的角色轉換(轉為電力產銷者),以及可掌握的產業新興商機。

值得注意的,「電業法」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分別於二○一七年一月廿六日及今年五月一日修正頒布實施,能源轉型與電業改革已全面展開,期許政府、台電及產業各界能開誠布公攜手合作,建立公私夥伴關係,共同面對穩定供電之課題及挑戰。尤其在5G與AI架構下,必將有愈來愈多過去所謂電力需求欠缺彈性之負載,逐漸轉變為具有彈性調度之「負載追隨發電」商業模式。在此過程中,可孕育諸多相關產業發展契機與經濟動能,湧現年輕世代智慧能源科技應用的創新就業浪潮,一舉數得,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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