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採砂石農地/140坑洞未回填 屏東將課地價稅

2019-07-01

2019-06-27 22:47聯合報 記者翁禎霞/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過去有不少農地因濫挖砂石留下坑洞,目前還有多達140處大坑洞未解除列管,有的是地主早已跑路,有的是無力回填,這些列管的坑洞尚未合法回填,不得認定作農業使用,今年度將開始課徵地價稅,縣府呼籲所有權人應速回填,再申請解除列管。

早年盜採砂石猖獗,屏縣被挖了大小坑洞多達200多個,不但分布四散且地處偏僻,過去還曾遭傾倒垃圾、棄土及廢棄物等回填,汙染地下水及土壤,成為屏東土地的痛。

盜採砂石農地/140坑洞未回填 屏東將課地價稅.jpg

為防止土地所有權人隨意回填坑洞,屏東縣府除了列管坑洞,地主在申請解除列管時,會先由跨局處小組進行測量及土壤重金屬檢測,回填土方須符合汙染管制標準才會同意解除列管。

屏縣府統計,全縣5年前因盜採、濫採砂石形成的坑洞最多曾有238處,經過這幾年輔導回填,目前還遺留140處坑洞,總面積約130公頃,這些列管農業用地分散在萬丹、內埔、里港、長治、高樹、新埤、新園、枋寮、潮州、萬巒、鹽埔及南州等12個鄉鎮,以屏北的高樹、鹽埔與里港鄉占多數。

其中高樹鄉遭挖的35處國有地坑洞,占地37.1424公頃,前兩年經縣府與國有財產署合作,利用水利署疏濬後土石方完成回填,打造全台第一處以採砂坑洞回填的太陽能光電示範區。

至於其他尚未解除列管的坑洞,縣府財稅局指出,這些因盜濫採砂石列管的農業用地,如果在今年度前沒有完成解除列管程序,將課徵地價稅,期間土地若有買賣或移轉,也將因沒有農業使用證明書,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有些砂石坑洞存在多年,甚至已回填多時,土地所有權人都不知道要申請解除列管,縣府呼籲所有權人可向各鄉鎮公所農業課或縣府水利處查詢,確認土地是否為列管的農業用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897001

用電大戶,re100,csr,競爭力,100%綠電,環保,供應鏈綠化,綠色供應鏈,廠房裝太陽能,綠色商品,綠能,再生能源,太陽能發電,工廠裝太陽能,節能減碳,太陽能自發自用,太陽能自用電,再生能源躉售,再生能源憑證,購買綠電,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離岸風力,合作社,社區公民電廠,原住民地區,能源配比,電業法,再生能源法,800千瓦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綠電,IRENA,能源,能源轉型,CDP,google,apple,碳權交易,T-REC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