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誤信有「節電工程」新技術,陳情遭詐騙 沈智慧籲檢調展開調查、台電應推「用電大戶專案窗口」防範

2019-09-06

民眾日報 2019年9月6日 【綜合報導】

立法委員沈智慧今(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有自稱「節電達人」者,利用「話術」推銷「節電工程技術」,誘使不知情廠商上當受騙。沈智慧呼籲檢調應針對這起涉及龐大資金的「離奇詐騙案情」,展開調查。也呼籲台電應加強落實「用電大戶專案窗口」,加以防範再度發生。

廠商誤信有「節電工程」新技術,陳情遭詐騙 沈智慧籲檢調展開調查、台電應推「用電大戶專案窗口」防範.j

沈智慧說,台電「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獎勵措施」在民國79年就已實施,當年因資訊尚不發達,加上宣傳不彰,因此許多用電較大的傳統產業並不知情,才讓「台豪企業」有「鑽漏洞」的機會。沈智慧建議,台電公司今後要對用電大戶的公司,加強及落實「用電大戶專案窗口」政策,並在每年推出節省電費的各項方案時,要召開「用電大戶座談會」廣為宣導節費措施,避免日後還有不知情的用電大戶無辜受騙而造成重大金錢損失。

沈智慧說,她日前接獲受害廠商聯名陳情,指南部地區有一家名為「台豪企業」者,利用台電公司「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離峰分段計價」的獎勵節電方案,向不知情的廠商推銷該公司「電力節費工程」。但事實上,這家被點名的公司只是轉手廠商資料,提交給台電而已,完全沒有實際的「施工」或者「節費工程」。受害廠商在誤信的情況下,不明不白損失了數百至數千萬元不等。

受害陳情廠商表示,「台豪」利用廠商不知台電「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的離峰分段計價」獎勵措施方案的機會,推出「電力節費工程計畫」,並向廠商提供其客製化之「用電評估報告」,使受害公司信以為真,台豪公司另有「工程」技術可以來節省電費。然而事實則是,台豪公司係將既有的台電分段用電獎勵方案,來「代辦」向台電公司申請分段用電的獎勵方案。實際上廠商每月、每年累計用電量並無減少,經過一段時間才發覺其中「有詐」。多家廠商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與台豪簽立了合約,並以節電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作為酬勞,造成受害公司240萬至1900萬元金額不等之損失。

沈智慧說,「台豪企業」有無涉及經濟詐騙,請法務部帶回調查。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賴玉佳也允諾會就受害公司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刑事調查。另外,沈智慧也請台電公司就一般住宅及公司用電量及電費資訊是否可以自由查閱,進行內部了解及調查;因為本案台豪公司有提供受招攬公司歷史用電資料之「客製化報告」給受害公司來參考,其中報告內容竟有該公司過往12個月歷史用電資料。沈智慧質疑,是否有台電內部或退休人員提供歷史用電資料給台豪企業,協助招攬進行詐騙。

台電公司副處長鍾思思在記者會上說,台電公司針對用電住宅及公司的電費資訊,僅有公司內部有權限的人可以進行調閱,一般民眾或公司是無法進行查閱的,而對本次事件,台電公司會進行了解及調查。鍾副處長也補充表示:「若真有台電人員涉入,必會加以嚴厲懲處」。

受害的春雨公司委任律師黃玉婷說明,台電公司在這次事件與受害公司一樣都是受害人,這些被「台豪」從中賺取的「暴利」本應該是台電的利潤,同時,這些節省下來的電費還給產業,公司可以更換新設備、增加員工福利等等。可是,「台豪企業」卻可以甚麼工程都可以不用做,就利用「代辦」手段來賺取暴利。

律師黃玉婷說,召開記者會的目的是,提醒正在與台豪即將或準備簽約的公司企業,要注意避免受害。由於「台豪」宣稱自己是「節電達人」,並拿出媒體報導做為佐證,很容易使人誤信。

今天出席記者會的還有法務部檢察司賴玉佳、台灣電力公司業務處副處長鍾思思及邱玉典組長、春雨公司副總經理周伯威及律師黃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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