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統包出售可省稅 不利小買家

2019-09-09

2019-09-09  自由財經 記者林菁樺/專題報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今年修正通過,綠電憑證交易將更活絡,而財政部8月底發布解釋令,指出營業人讓與綠電憑證屬於銷售業務,依法需要課徵營業稅;由於憑證未有公定售價,目前介於1000至2200元,統包的單價一般較便宜,稅相對繳得少,又能省下拆售麻煩,恐會讓賣家更傾向統包模式,小買家將一證難求。

標檢局官員指出,憑證上路後就曾請教財政部,但過去並未訂出通則,隨著交易量越來越多,尤其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直轉供制度可促使綠電憑證交易量大幅成長,而財政部8月底明確訂出遊戲規則後,可讓外界遵循稅額規定。

官員說,財政部的解釋令已將時間統一訂出,提醒過去只要有進行綠電憑證交易,賣方在11月15日以前要按照規定報繳營業稅,否則可根據營業稅法、稅捐稽徵法規開罰。

根據營業稅法第51條,稅捐稽徵機關除了可以追繳稅款之外,還可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甚至令其停止營業;另外,稅捐稽徵法第44條可依漏開發票的總額,處5%罰鍰、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

官員表示,標檢局已提供詳細的綠電憑證交易清冊,財政部手中有包括買賣名單、交易筆數等資料,以便官方照冊列管追蹤。

而綠電憑證交易開辦以來,直到近2個月才出現個人買家,根據官方建議的憑證區間價格為10002200元,每張需繳50110元稅金。賣家若統包憑證出售給大型企業,通常價格會有折扣,也就是賣得便宜,稅能繳少一些,會讓賣家更青睞大量統包出售,小買家即使出價高,但賣家仍想避開單筆買賣麻煩,小買家恐又面臨一證難求局面。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1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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