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分手費怎麼算 能源局:台電在訂出分手費時,最重要就是「不影響電價」

2019-12-12

2019年12月10日 工商時報【馮建棨╱台北報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後,綠電可直供或轉供給用電戶業者,能源局長游振偉9日受訪表示,分手費是台電跟各家綠電開發商的私人契約,要如何協議終止契約,需由雙方討論,台電在訂出分手費時,最重要就是「不影響電價」。

據了解,由於再生能源條例修法過後,過去與台電簽訂躉售合約的綠電業者,有的價格具有競爭優勢會跳脫台電自行找尋客戶,加上未來用電大戶必須負擔或是購買一定比例綠電,增加綠電在市場上的價值,但綠電業者想終止躉售合約,就必須繳交「分手費」。

國內規定綠電憑證與躉購只能二選一,而國內綠電大多已綁在躉購合約,游振偉指出,根據再生能源條例,綠電餘電台電有義務要收購,只是價格會依首次併聯價格。也因收購餘電會造成台電成本增加,游振偉說,台電顧及供電穩定,會有操作上成本,因此台電在訂定分手費相關規則時要考量成本分攤。

台電則表示,綠電餘電收購是台電義務,台電在綠電上扮演推動角色,並不以獲利為優先,會在不影響電價情況下來規劃分手費,但仍希望綠電業者解約前須先想清楚。

外傳分手費台電訂出每度2.77元門檻,而綠電業者與台電簽約落在2.12.7元之間,等於要繳交不同費率的分手費。台電副總徐造華說,目前分手費尚未定案,且因各個案場當時簽約金額不同,因此各個契約各自獨立,不會有統一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綠電業者與台電解約,將增加行政管理及電網調度成本,台電表示,現階段計畫將在不影響電價情況下酌收相關費用,但以契約容量或是計次來計算尚未定案,台電偏向不以每度計算,希望讓相關規則更公平。

https://tw.news.yahoo.com/%E7%B6%A0%E9%9B%BB%E5%88%86%E6%89%8B%E8%B2%BB%E6%80%8E%E9%BA%BC%E7%AE%97-%E8%83%BD%E6%BA%90%E5%B1%80-%E4%B8%8D%E5%BD%B1%E9%9F%BF%E9%9B%BB%E5%83%B9%E4%B8%8B%E9%80%B2%E8%A1%8C-215010346--finance.html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大型地面電站,能源局,台電,太陽光電業者,土地變更,增加饋線,升壓站,農業許可,年度躉售費率(FIT),模組價格,開發費用,每千瓦,太陽能電場,完工日,簽約日,投資IRR,綠電憑證,綠電電廠,電證分離,綠電憑證,電業法,綠電自由買賣,再生能源憑證,T-REC,,綠電憑證交易平台,碳交易市場,綠能產業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