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成災?農委會研議生態補償機制

2019-12-24

2019-12-22 23:56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吳姿賢程嘉文/連線報導

農田因種電景象變調,地方憂心光電產業造成農業、生態、傳統文化等「回不去」的衝擊,已研擬民間版的「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草案,遊說議會審查把關。農委會也表示,五月已向行政院建議訂定「生態檢核」機制,經濟部已多次邀請相關部會討論中,會加強把關農地變更種電的負面影響。

農地種電亂象叢生,監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前年九月通過監察委員方萬富與李月德的調查,對農委會、經濟部、經濟部能源局提出糾正。監委指出,相關單位的輕忽,演變成綠能設施喧賓奪主、掠奪農地資源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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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保團體,都協助台南市議員陳昆和提出自治條例草案,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部主任蔡卉荀說,不只在地方努力,也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要對綠能發展訂出方針與配套,否則發展綠能可能成為台灣的災難。

南市府經發局表示,目前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未開放種電,一般農地則需申請,會把關保留良田。至於發展綠能是全球趨勢,台灣也不能落人之後,包括台積電在台南設立新廠,還有Google等企業都將向台南購買綠電,如果訂自治條例限制綠能發展,將使這些廠商失去投資信心。

但台南市野鳥學會理事長潘致遠則批「現在種電的根本都是良田」,指會員陸續回報台南農地種電情況,都比之前假務農、真種電更嚴重,良田已逐漸淪陷。蔡卉荀表示,雖然民國九十八年就頒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但相關配套、環境調查與評估都付諸闕如,才會造成今日綠能發展需求大,但相關法令機制跟不上的困境。

台南市議員蔡旺詮與陳昆和對政府開放農地種電相當不滿,表示南部現在不只農地種電,鹽田、魚塭、埤塘、水庫等都拿來種電,地貌逐漸改變,政府急著發展綠電,但沒想過帶來的影響是什麼,也沒有評估,感嘆「以前農地長出違章工廠、現在長出太陽能板,台灣已經不需要農作了嗎?」

經濟部修法放寬一般農地也可種電挨批農委會表示,工程跟生態之間要努力取得價平衡,若真的沒辦法找到平衡點,也會考量提出生態補償機制,像是農田若因為裝設光電板,導致鳥類失去食物來源,可考量在附近設置另一塊棲地提供食物,盡量降低生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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