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綠電憑證交易平台 拚2月同步上路-再生能源法

2020-01-16

2020-01-15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台北即時報導

經濟部表示,目前綠電憑證交易平台已經準備好了,收費方式也明訂完成,但仍有三大關卡,以致尚未正式實施。一、工業局盤點綠電需求,二、綠電業者與台電契約終止的分手費,三、用電大條款經濟部說,這三個議題要綁在一起,整體規劃好再同時對外宣布,目前預計拚2月上路。

用電大戶條款、綠電憑證交易平台 拚2月同步上路.jpg

經濟部說明,有關再生能源憑證的收費方式規範在「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中,已經在去年9月預告、今年13日正式公告;不過,其中第19-5條,有關綠電憑證的收費規範,由於綠電能源相關議題尚未定案,正式實施日期要另外由經濟部決定。

經濟部標檢局官員表示,目前經濟部有三大議題尚未解決,第一,「綠電需求要被滿足」,目前由工業局盤點業者對綠電的需求,評估市場供需,第二,綠電案場必須能離開FiT體系出去賣,要解決與台電契約終止的問題,第三,就是所謂的「用電大戶條款」,這些都還在與業者溝通,預計2月穩妥後,綠電憑證交易平台就會同步推出。

官員指出,最重要的是台電終止契約,才會有案場釋出,正式做轉供,才會使用到綠電憑證交易平台。

官員明,未來綠電憑證交易平台收費辦法已經確定,會收三種費用:案場核費、憑證審費、管理服務費。其中,「案場查核費」向賣方(開發商)收取,視案場規模而定,大案場派出查核人力一人一天8,000元,小案場則為4,000元。

此外,也會向賣方收取每度電千分之3的「憑證審查費」,每張憑證1,000度電,相當一張憑證3元,如果1億度電有10萬張憑證,就是30萬元。

至於買方則在交易憑證移轉時,需收取每度電萬分之5的「管理服務費」,相當一張憑證收0.5元,如果1億度電有10萬張憑證,就是買方須付5萬元,官員認為,對綠電需求業者並不是太大負擔。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2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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