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用電大戶條款 綠電憑證交易平台拚2月上路

2020-01-16

2020-01-16 芋傳媒

經濟部表示,標檢局已建立綠電憑證交易媒合平台,也擬好憑證收費項目,不過,仍待用電大戶條款、台電綠電分手費等規劃完畢,綠電憑證交易交易平台拚 2 月上路。

配合用電大戶條款 綠電憑證交易平台拚2月上路.png

經濟部標檢局長連錦漳今天表示,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成功與美國綠色電子委員會電子產品環境評估工具(EPEAT)介接,成為綠色採購的自願性標準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工具。

根據標檢局統計,去年前 11 月累計通過查核案場為 104 件,發行憑證 7 萬 5800 張,促成憑證交易 161 案,共 4086 張憑證。連錦漳說,今年將持續推廣再生能源憑證案場,累計擴展至 150 個憑證案場、發行憑證張數累計達 50 萬張。

再生能源憑證價格也備受關注,標檢局組長黃志文說,標檢局僅提供平台供市場交易,不會介入憑證價格,由市場決定。不過,根據平台交易狀況,憑證價格底價為 1400 元起跳。

黃志文表示,檢局未來也將向賣方收取憑證審查費,每度綠電新台幣 0.003 元,每張憑證為 1000 度綠電,相當一張憑證 3 元;標檢局也會向買方收取服務費,每張憑證收費 0.5 元,若以 1 億度電有 10 萬張憑證,買方須付 5 萬元,對業者不會是太大負擔。

標檢局也將向賣方收取案場查核費,費用視案場規模而定, 4000 元或 8000 元不等。

立法院會去年 4 月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明定用電大戶,應共同參與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也可採用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方式代替。不過,經濟部能源局至今尚未公告用電大戶條款子法。

黃志文說,目前綠電憑證交易平台已經準備好了,收費方式完成訂定,不過,還要等工業局盤點綠電需求、綠電業者與台電契約終止的分手費、用電大戶條款,待整體規劃完成後,將正式對外公布,拚 2 月上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https://taronews.tw/2020/01/16/588060/

5,000瓩,再生能源條例,用電大戶條款,用電契約容量,台電簽定契約容量,10%電裝置容量,500瓩綠電,再生能源條例子法,五年緩衝期完,獎勵機制,用電量,太陽光電,自發自用,再生能源義務,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購買使用再生能源,電網,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碳揭露專案(CDP)評比,綠色供應鏈,電證合一,電證分離,每度4.06元,使用綠電,設置綠電設備,購買綠電憑證,繳納代金,經濟部能源局,設置再生能源設,儲能裝置,購買再生能源憑證,躉購費率,綠電自發自用,屋頂租給太陽光電業者,出租閒置空間,設置太陽光電,承租業者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