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與國有財產署合作活化閒置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2020-03-093月 05, 2020 澎湖日報
發展再生能源是中央及地方極力推動的政策方向,無論縣有土地及國有土地均積極推動,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澎湖辦事處主任陳秀禎於109年3月3日率同仁至澎湖縣政府建設處拜會許處長智富,會中討論國產署全力配合地方再生能源發展。
國產署未來將提供,湖西鄉沙港北段用地約兩公頃,可供縣府發展太陽光電發電設施,預估約設置2MW的太陽光電設備,縣府建設處將儘速針對國有財產署提供之土地進行前置作業及評估,且再請國產署協助尋覓其他閒置魚塭或國有土地,由國產署與縣府共同辦理土地活化作業。
風雨球場,屋頂型太陽能發電系統,農地型太陽能溫室,太陽能農業大棚,地面型太陽能電站,透天厝頂樓太陽能發電系統,別墅陽台太陽能遮陽棚,鐵皮屋屋頂太陽能隔熱發電系統,獨立型太陽能發電系統,併聯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混合型太陽能發電系統,自用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水面型太陽能,鹽田太陽能,漁電共生,光電農棚,埤塘太陽能, 綠能堤防,,養水種電,沼氣發電,洋流發電,水域型太陽能光電,浮動型太陽能光電,滯洪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