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漁業署) 依容許辦法第29條規定申請地面型綠能設施遮蔽率計算方式

2020-03-27

◎ 農授漁字第1081203446

主旨:有關貴府所詢「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下稱本辦法)29條申請設置「漁電共生」地面型綠能設施遮蔽率計算方式之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108218日府農漁字第10800315891號函。

二、依本辦法第7條規定,申請該辦法所定各項農業設施,其所有農業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設施所坐落之農業土地面積之40%,依本辦法第29條規定申設與農業經營相結合之地面型綠能設施,應以整筆農業用地規劃配置,且綠能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設施坐落之農業用地土地面積之40%。

三、針對「漁電共生」之室外養殖池面積較大,一養殖池常橫跨「多筆」地號土地,其地面型綠能設施遮蔽計算方式考量同一養殖池經營之不可分性,雖綠能設施僅坐落該養殖池「部分」地號土地上,該綠能設施如以整體規劃配置,其總面積應可合併計算,惟不得超過該養殖池所占地號土地總面積40%。

地面型PV 設置相關法規,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用地規範,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逕為許可,須經許可,不得設置,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國土保安用地,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特定專用區,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山坡地開發,住宅區,商業區,乙種工業區,甲種工業區,特種工業區,保護區,農業區,再生能源,建蔽率限制,原住民保留地,依水利法,河川管理機關,畜牧設施者,不利耕作專區,漁電共生,排水圳路,鹽業用地,國有林地,陽光電城2.0計畫,五大屋頂型,陽光屋頂,陽光公舍,陽光社區,綠色廠房、農業大棚,水域空間,垃圾掩埋場,綠能用地,綠能設施綠能堤防,,養水種電,沼氣發電,洋流發電,水域型太陽能光電,浮動型太陽能光電,滯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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