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再生能源聯合辦公室 「電栗站」啟用

2020-04-26

2020-04-11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將未滿二百萬瓦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權限,委由地方政府辦理。苗栗縣政府與台電公司苗栗區營業處合作,成立再生能源聯合辦公室「電栗站」,讓民眾申辦更便利,昨天揭牌啟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台電公司副總經理王耀庭、苗栗縣長徐耀昌、縣議長鍾東錦等都到場。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說,「電栗站」設在台電公司苗栗區營業處,縣府派員駐點與台電合作,透過單一窗口行政作業,提供民眾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辦與問題解決,讓申辦民眾不用往返縣府與台電,可縮短十八天行政作業日程。

經濟部能源局推動第二期「太陽光電二年推動計畫」,今年一月起根據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未滿二百萬瓦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權限,委託地方政府辦理。

黃智群說,今年一月到三月有一百七十六件申請,同意備案卅五件,完成設備登記九十四件。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6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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