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鬆綁+配套措施 活絡綠電交易市場

2020-06-02

2020-05-28經濟日報 劉靜君

綠色供應鏈要求及滿足企業社會責任等,多次提出使用再生能源的需求。在此情況下,經濟部為促進再生能源發展與滿足企業對綠電的需求,積極研議鬆綁法規,同步建立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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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組長吳志偉表示,在法規鬆綁部分,106年1月「電業法」修正後,基於「綠電先行」原則,經濟部開放綠電市場自由交易,再生能源發電業與再生能源售電業可透過直供或轉供方式銷售綠電給用戶,亦即再生能源除可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將電能躉售給台電外,亦可直接銷售綠電給有需求的企業。此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108年5月修正,給予綠電業者可由轉供回到躉售制度的選項,其收購價格維持首次提供電能的公告費率,藉由合理保障綠電業者收益,提高業者投入綠電交易市場的意願。

在配套措施部分,經濟部除修訂「電業法」相關子法外,也簡化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申設流程;同時,台電也同步建立綠電的轉(直)供制度,以落實綠電市場自由化。在經過與綠電業者多次討論修正後,綠電業者已可依據綠電轉(直)供相關規定向台電申請,開始全新的綠電交易模式。

除了企業自主使用綠電外,經濟部於去(108)年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用電大戶使用一定比例綠電,就是希望透過強制性的規定,要求企業使用更多綠電,以促進再生能源發展。

此外,經濟部亦建立綠電交易平台,綠電供需雙方除可私下議約外,亦可透過交易平台進行媒合來達成綠電交易,以多元交易管道滿足企業使用綠電的需求。

為促進綠電市場蓬勃發展,滿足企業綠電需求,經濟部已鬆綁相關綠電法規及訂定配套措施,以建構友善再生能源投資環境,吸引有意投入再生能源業者,以擴大再生能源的設置。

經濟部在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際,亦積極推動布建智慧電網及規劃建置儲能設施,希望透過加強電力系統的韌性,以確保電力供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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