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意見兩極 三大爭議待解

2020-06-14

2020-06-12 01:14 經濟日報 / 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局昨(11)日召開「用電大戶條款」草案預告後修正的座談會,會中再生能源業者與產業界意見兩極,工總代表指出,全球受到疫情衝擊,產業變成「慘業」,恐需要二年的時間才能回復榮景,這個時間點推出此條款,對產業來說,將增加資金壓力。

昨天座談會上主要爭議點,包括:條款上路後的緩衝期長短、用電大戶範圍的界定,以及早鳥優惠不夠優惠等議題。

也有業者表示,經濟部計畫在二年內檢討適用對象,未來可能放寬「用電大戶」的門檻,假若可能擴及到契約容量800瓩的用戶,經濟部應提出明確的時程規劃,讓現在不是「用電大戶」的企業,知道他們未來可能面臨什麼,以便提早規劃布局。

再生能源業者指出,政府若能訂定明確的時程,提供足夠優惠的早鳥優惠,建立需求後,投資就會顯現;例如,若契約容量800瓩的用電戶確定知道,他們未來也將受到規範,或許企業會提早設置完成,不僅能享受優惠,又能先租售給需求者,亦屬於投資規劃。

值得注意的是,業者認為當前「三年內打八折、四年內打九折」的早鳥優惠不夠優惠,因再生能源具逐漸降價的趨勢,企業越早建置的成本越高,經濟部提供的早鳥方案,看似是優惠,其實是在罰錢;業者建議,經濟部要提出更大優惠,使企業不再排斥此條款,提早動起來,帶動台灣綠能市場。

工總代表則重申美國商會訴求,建議政府應在法規公告後延後二年實施。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6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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