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心聲》拚二○二五目標不跳票 政府必聽三建議 部會各唱各的調 我們需要再生能源界「陳時中」

2020-09-05

太陽能發電若要達到2025年目標,約需1.5萬公頃土地,把光電專區規畫出來,問題才能解決。

今周刊 王之杰 劉咸昌1237期2020-09-02 13:53

可供長期發電的綠能專區、跨部會的再生能源專責單位、解決饋線不足,這是再生能源國家隊的三個願望。

「明明我們是為環境好的綠能產業,怎麼被對待得像砂石業者一樣!」一位綠能開發業者,憤憤不平地表示。

今年夏天,一連串與台灣綠能發展相關的政策改變,打亂了不少業者原先的布局。從六月十五日「一級海岸防護計畫」生效、七月七日的農地種電新規定,到八月十九日民航局公開反對桃園離岸風場計畫(見主文圖表)。政策轉向,就像不定時炸彈,讓新能源業者急得跳腳,「計畫可能都得重來……。」一位在光電業十年資歷的中階主管抱怨,「新聞出來那幾天,老闆的血壓飆到一五○到一六○,真是最冷的夏天……,再這樣下去,大家都要失業了!」 

為釐清政府及業者爭議,在這次封面故事的採訪過程中,遇到每位綠電業者,《今周刊》都會問一個問題:「如果你是政府,會怎麼做?」綜合各方看法,得到以下三點建議:

設跨部會專責單位 統籌訂遊戲規則

一、台灣需要跨部會的再生能源專責單位,一個主導國家綠能整體發展的「陳時中」。一位業者拿出一疊公文指出,當初申請太陽能電廠時,所有規定的環評事項都做了,包括:

「是否屬特定的水土保持區」、「是否屬一級海岸保護區」、「是否屬重要溼地保育區」、「是否屬優良農地」,這些都確定了,才敢把錢砸下去。

如今,對於光電廠是否設置在一級海岸保護區,營建署要再確認;農地認定,農委會也有意見;不知道哪一天,會不會又有部會跳出來,對開發綠電有意見?更令人不安的是,這些程序,不少都可能會溯及既往,「那之前做的環評的用處,到底在哪裡?」業者表示。

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就認為,既然各部會對再生能源發展,各有不同的關切點,有必要在行政院層級,成立一個類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功能的單位,選定一個類似「陳時中」的指揮官,統合各方資源、規範,訂出清楚的遊戲規則。

德國離岸發電顧問公司 (WP&More WindPower & More Consulting GmbH)創辦人科克(Friedrich Koch)也建議,以德國綠能轉型的經驗來看,穩定的政策,絕對是一切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投入再多的技術及資本,可能也是無效。

規畫可長期發電專區 防業者亂簽約綁地

二、盤點可用土地,規畫真正可供長期發電的綠能專區。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舉例指出,七月農電政策轉彎前後,農委會曾經提出擴大養殖漁業與太陽光電結合的想法,並釋出上千公頃的魚塭地;但不少業者在過去三年洽談發現,魚塭能釋出的面積,並沒有想像中的多,一些養殖龍膽石斑這類高經濟品種的養殖戶,意願並不高。此外,有些地方的養殖協會,對魚電共生是否可行,也抱持不小的疑慮。

少了政府引導,小型的民間光電業者,常到處簽約綁地,連說明會也沒辦,就私下把合約簽定,一旦光電開發商無力維運,或者養殖戶改變心意,就會產生糾紛。另外,農委會也盤點了全台禽舍屋頂,預估可供應三GW(百萬瓩)綠電,但業者認為,很多畜牧屋頂不僅年久失修,也都會有沼氣、鼠患、蟻患等問題,無法長期發電使用。這些種種,都凸顯業者與政府之間認知上的斷層,政府有必要集合各方意見,統一定義且規畫真正適宜長期發展光電的專區。

解決饋線不足問題 阻「饋線蟑螂」占容量

三、解決饋線不足的問題。「我們自己的進度很好控制,但得等台電呀!」一位太陽能業者表示,除了法令之外,目前最困擾的:「在於台電饋線不夠多。」饋線就像連接電網的重要道路,沒有饋線,再生能源就進不了電網。目前配電執照並未開放,由台電一家經營,一些可供太陽能使用的廢耕地,若要賣電,就要等台電鋪設饋線網路。

目前,申請拉一條饋線及升壓站,短則一年,若把設計時間加入,三年也不意外。就算光電廠廠址沒有爭議,光是等台電,就要花很多時間,因此坊間就出現一些「饋線蟑螂」,向台電申請併網、占用饋線容量後,再轉賣農民,不少太陽能案場進度,就因此延宕。

台灣太陽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聯合再生董事長的洪傳獻就認為,二○二五年非核家園目標,太陽能發電量必須達二十GW,若不計屋頂型,需要一.五萬公頃的土地。以目前長期廢耕的農地就有十.五萬公頃的標準來看,相信只要適當安排,劃出專區,應該能兼顧各方要求。但如果干擾不除,「再這樣下去,目標恐怕連一半都達不到。」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火線回應:劃專區、設審查制 加速拚綠電

編按:近來政府綠能政策的調整,引發不少民怨,對此,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接受《今周刊》訪問,回應如下:

最近的事件,我相信業者一定有很多抱怨。經濟部是國家再生能源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是溝通綠電開發商的最重要介面,會負起跨部會溝通的責任。

再生能源是運用地球物理的條件發電,要光能,一定要騰出能接受陽光的土地,哪些土地適合光電發展,政府也要有一定的引導。我認為,前一陣子,政府引導的密度不夠完整,雖有開放,但整個系統性的安排,並沒有十分具體。我們也理解,再生能源的經營,一定要透過融資,有融資,就有時間成本,太陽能發電是「一寸光陰一寸金」,業者的焦慮,我們能理解。因此,從7月到現在,經濟部「高密度」進行了一些討論,具體作法是這樣。

 政府會把適合發電的太陽能專區劃出來,把地面太陽能的專區管理建立起來。專區審查這個環節,各部會希望經濟部能統籌,我們做召集人沒問題,也因此,經濟部提了「環社檢核」(環境與社會檢核)辦法,希望能透過召集相關部會,把各自的標準及法規提出來,集中在「環社檢核」這個階段處理,一次把所有利害相關人聚在一起。就算各部會下次有新的管制或法令,也能提早讓我們知道。

 一旦經過了統一的審查,是不是以後各單位的環評就可以從簡?讓民間業者計畫,能快速進行,我們現在就朝這個方向努力。如此,希望讓現在業者擔心的變數:「會不會新增規範?」「會不會溯及既往?」「各部會管制會不會參差不齊?」減到最低。台灣廠商需要綠電到國際上打拚,這是我們共同的目標,一定努力將干擾因素排除。

(王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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