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大社工業區降編之矛盾

2020-12-12

2020/12/11  沈迺訓

去年三月,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針對「大社工業區通盤檢討」一案做出決議,把工業區由原本的特種改為乙種,創全國首例。儘管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尚未議決,但情勢仍朝向降編方向前進。

大社工業區落成於民國六十四年,與上游的中油高雄廠,成為台灣第一個完整的石化業聚落。當時社會對於環保工安的重視程度不若當今,時不時的工安意外、污染事件,著實讓周遭居民委屈。因此民國八十二年經濟部承諾,及八十七年內政部核定大社都市計畫之規定,決議將高污染、重化工業使用的特種工業區變更為低污染、民生工業使用的乙種工業區。

無可諱言,業者本就應負責工安環保責任,在沒有實質改善前,任何說法都要打上折扣。然而,整整一○九公頃大社工業區內十二家廠商,取得土地之初都是合法申請購買取得,廠商在扣除應履行違規改善的因素外,照理不應讓廠商從合法使用土地,變成非法使用土地。

相較於近年農地工廠合法化,不分藍綠均設法尋求解決之道,一直到去年工輔法通過後,多數廠商取得可以合法經營的明路;為何違法使用農地可以合法化,而合法購買的工業土地,甚至是政府開設的工業區,卻變成非法使用?

大社工業區不僅是合法經營,且各廠商均未有法規應予解散歇業、撤銷許可的重大情事。如真執行降編政策,廠商的生計、員工的去處等問題,是否應比照土地徵收造成所有權人權益損失,建立填補所失利益的補償制度?

(作者為前高市府勞工局機要秘書)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4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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