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用 太陽光電發展新契機-農電共生/漁電共生

2020-12-29

2020-12-29   經濟日報 劉靜君

政府為達到2025年綠能發電占我國電力供給20%,規劃太陽能發電於2025年設置量達200億瓦(20GW),早幾年主要是屋頂型太陽能發電,但因違建加蓋問題、屋況老舊不耐20年、屋主意願等問題,屋頂型每年可以新增設置量無法提升,顯示屋頂型太陽能發電進入穩定期,而國內每年設置量卻於2020年開始目標每年要能設置2,000百萬瓦以上,其中缺少的設置量必須由地面型來補足。

2020年太陽能發電業者為擴大設置紛紛跨入開發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廠,初期業者僅依據法律限制及程序辦理,導致很多地方雖然完全合法辦理卻忽略在地弱勢動物或居民感受,發生許多抗爭,出現地主願意出租土地,但各種不同團體抗議的現象。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秘書長姜暭先表示,回顧2020年較大事件為農委會於77日全面禁止小於2甲土地變更以避免農地破碎化,太陽能產業表示理解及支持,但希望政府能釋出其他土地,產業提出農委會可以將長期休耕地確認無法再耕作的土地釋出,另也可以參考日本、歐洲、美國採取農地與太陽光電結合使用的方式,達到農業與光電共生,利用光電收益來補強農民收入,畢竟我國農民耕作面積較小,年收益較低,導致青年不願回鄉務農。

農委會後決定推動養殖漁業與太陽光電共構方式,一時之間太陽光電業者都邁向魚塭,讓魚塭租金水漲船高,魚塭主很高興但承租的養殖戶卻很緊張,因為法規規定必須養殖與光電共存,所以光電業者也拜託原養殖業者幫忙繼續養,甚至降低租金留住養殖業者或將養殖業繳交的租金另存成一個大基金,然後回饋給整體養殖業者共同決定用途以改善魚塭與魚塭間的公共問題。

姜暭先表示,太陽能業對於2021年的展望樂觀,但必須再次提出,依靠政府提出漁電共生等8大方案並不能達到2025年的設置目標,政府仍應考慮如何利用太陽能與地方共生的模式,讓太陽能可以達到一地兩用的貢獻又能創造美好的居民生活品質。

htt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722/5128543?fbclid=IwAR2k0hTbFOGWv88kaQvsXK1f9cuudMhqJnvUe0t35CUfZeySp975n2abZSo

不利耕作專區,漁電共生,排水圳路,鹽業用地,國有林地,陽光電城2.0計畫,五大屋頂型,陽光屋頂,陽光公舍,陽光社區,綠色廠房、農業大棚,水域空間,垃圾掩埋場,綠能用地,綠能設施綠能堤防,,養水種電,沼氣發電,洋流發電,水域型太陽能光電,浮動型太陽能光電,滯洪池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