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光電案 台東卡大地布部落三大拉罕提九大理由反對

2021-04-08

2021-04-07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投票

台東縣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不滿得標商在知本光電開發案中,未踐行「原住民諮商同意權」即申請經濟部核發籌設許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請求撤銷經濟部籌設許可處分。受命法官楊坤樵今上午開庭整理爭點,全案改訂621日下午2點半續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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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縣府利用知本捷地爾公司的閒置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土地,該案已於同年313日開標,得標商盛力能源公司去年61日依原基法21條規定程序,在卡大地布部落舉辦諮商同意權投票,結果以187票比173票,同意開發案。

不過,部落對原民會擴大解釋諮商取得原住民族參與辦法怨懟頗深,投票過程出現「委託投票」爭議,引起部落分裂;「瑪琺琉」、「巴卡魯固」和「羅琺尼耀」等三大家族拉罕決定以部落名義提告救濟。

經濟部認為,部落不是公法人,當事人不適格;盛力能源公司則當參加人,委任律師質疑部落怎能對自己通過的決議提起訴訟。原告律師團主張,公開招標前未經部落事前二分之一同意、侵害部落傳統決策方式、新增部落領域範圍「溫泉村」程序違法。

律師團主張,台東公所「代行召集機制」侵害部落主體性,部落不想召開,被迫配合投票。本件客觀上不能召集事由,不符合代行召集要件、部落會議違反原基法而無效、部落戶數計算未依「申請日」範圍、非部落族人參與投票。

此外,律師團質疑,投票恐有舞弊之嫌,委託書的份量?且在監服刑的家戶代表可否出具委託書?綜上所述,原處分有眾多明顯重大瑕疵,懇請鈞院撤銷違法籌設許可及訴願決定,以章法制、以維權利。

原告委任法扶專職律師謝孟羽受訪說,經濟部沒講太多,立場主要是籌設許可不需要經過諮商同意。主要還是盛力認為有踐行諮商同意,但他們忽略了部落主體性,這部分是比較可惜的地方,希望透過訴訟讓大家看到部落是如何看待這個案子,解決紛爭。

謝孟羽說,法官花滿長時間釐清雙方爭點,部落與三位拉罕一向主張,諮商辦法已侵害部落自主與自覺權利,因為如此錯誤法令所做出錯誤決定,導致經濟部做出錯誤籌設許可,部落無法接受,所以才會在法院提起本件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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