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工廠用地合法化相關辦法已於6/21公告

2021-09-10

[特定工廠-用地變更系列]
特定工廠用地合法化相關辦法已於6/21公告
法規名稱: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
特定工廠-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jpg
適用對象: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經營事業主體
申請面積為5公頃以下之非都市土地
附加條件:
申請時前三年內未有因違反環保法規,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命令其停工或停業者
未有違反工輔法§28-9第一項各款情事(如違規增、擴建),或縣(市)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完成者

用地變更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本局網站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789272/Lpsimplelist
參考範例持續建置中,下週請持續鎖定本局網站!!
收件窗口:臺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
地址: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8F
電話:04-2369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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