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碳權交易 環保署:不是金融商品

2021-10-18

2021-10-18 工商 彭禎伶

全球都在討論減碳,許多國家亦成立碳權交易所,環保署長張子敬1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初期規劃碳權交易「不是金融商品」,由環保署主管,朝交碳費換額度的方向規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亦表示,由於環保署並不打算將碳權發展成金融商品,沒有現貨,就不會有碳權期貨。

依「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各國及所有企業都要努力減少碳排放量,有些國家成立碳權交易所,有些企業超額減排,即將其剩餘碳配額或溫室氣體減排量,出售給減排成本高的企業,即碳權或額度成為金融商品,有價格可交易,財委會18日亦在討論台灣是否要成立碳權交易所。

張子敬表示,由於台灣並不是UNFCCC的成員,因此成立碳權交易所對台灣並沒有幫助,目前環保署亦不是規劃為金融商品,主要是台灣的量並不是很大,若規劃成金融商品,會造成不需要的人可能擁有很多碳權或額度,但需要的企業買不到。

環保署報告中指出,已依溫管法規定進行排放量盤查、查證、登錄制度,並建置「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但因台灣排放源集中,各界對於總量管制及市場流通等尚有疑慮,因此環保署擬修正溫管法,新增徵收碳費規定,分階段實施,碳費徵收所得則專款專用於減碳工作,並優先用於輔導、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發展低碳技術及低碳產業,促進低碳經濟發展。

同時配合抵換額度交易,健全我國碳定價制度。由於我國排放源集中,為達有效減碳及使產業能以合理價格取得抵換額度,未來碳權交易將不以金融商品形式推動。

(時報資訊)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11018S51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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