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加速推動溫室氣體減半腳步

2021-10-25

2021-10-25 經濟日報 / 社論

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即將在蘇格蘭格拉斯哥盛大舉行,估計約有100位領袖及2萬名官員與民間環保人士參加。這次會議的共同目標就是更快更大幅度的縮減溫室氣體排放量。六年前「巴黎協定」各國同意的攝氏1.5度上限現正加速到來,讓人們更加憂心氣候變遷的威脅,而使得這次COP26格外引人注目。

據明晟公司(MSCI)最近的調查,隨著經濟快速復甦,全球9,300家上市公司在今年直接的碳排放量就增加了6.7%。如果COP26無法對溫室氣體排放做出有效約束,那麼未來全球氣溫上升攝氏3度亦不無可能。雖然MSCI認為上市公司每年如果減少10%「絕對碳排放量」或可化解危機,但這類要求十分困難自我達成,所以各國政府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就非常重要。

台灣雖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締約方,但仍恪遵國際減碳協議,而在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政府還因此提出行動綱領並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儼然擺出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半的陣勢。不過我們若認真細究,政府減碳的執行力似乎還有改善空間。

就以管理碳權分配極為重要的碳權交易所無法設立為例。金管會最近在立法院指出,因為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管制目標、配額及查核登錄機制都還未到位而無法推動碳權交易。歐盟、美國加州、中國大陸及紐西蘭都已建立碳權交易,而我們則徒有「行動綱領」卻未落實建構碳排放量資料庫,更遑論碳權配額的管理了。政府延宕第一階段溫室氣體排放調查,自然就扼殺運用市場機制協助產業減碳的可能。

再以占台灣發電量31%的公民營燃煤發電廠更新設備為例。燃煤發電設備更新的資金是綠色融資嗎?雖然新設備會比舊設施減少部分碳排量,但相對於天然氣發電則絕對仍是高排碳。未來大型發電企業申請貸款或發行債券融資,若純就債信與獲利條件評估,很難相信案件會被金融機構拒絕。結果政府大力支持的「赤道原則」或「責任投資原則」就可能被輕輕放下了。

解決企業排碳汙染問題較好的方法便是汙染廠商支付排碳權利金。如果企業汙染的社會成本被內生化,金融機構就能據以評估專案融資的可行性,進而減輕承擔環境保護守門人的重責。現在全球減碳行動已箭在弦上,台灣需要更積極內化企業的排碳成本,而市場機制運作的設計就遠比政府指導干預來得更有效率。

「產業創新條例」是目前推動產業永續發展最重要的法律,其中包括政府補助或輔導企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綠能再生產業。然而檢視行政院國發基金挹注的資金卻是杯水車薪。就以投資重要新興事業為例,截至今年6月底,基金共投資64家企業,其中只有五家與綠能及循環經濟有關,投資金額則僅約46億元,占總投資的7.2%。節能減碳與綠能再生既是國家重要發展政策,政府投資比重顯然還有調升的空間。

聯合國曾警告全球已近「失控暖化」,政府如還沿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五年檢討一次的慢郎中步調,那麼國際淨零要求排山倒海而來必然傷害國內產業發展。政府實有必要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建構更積極的「行動綱領」以為因應。

值此COP26開會之際,我們呼籲政府真心重視全球暖化問題;千萬別認為2050年溫室氣體減半目標還很遙遠,也不要以為2025年才啟動總量管制還來得及。未來兩年政府若沒有具體行動,確立綠色稅費或是碳權交易機制,台灣廠商可能會因碳排放的遵循成本而削弱競爭力。所以請政府動起來,趕緊將迫在眉睫的氣候暖化壓力蛻變成為台灣循環經濟的新契機。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84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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