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碳費搭配碳交易 可促減碳

2021-10-29

2021-10-29聯合報 /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環保署

環保署日前預告溫室氣體管制法修正草案中,將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首度把徵收「碳費」入法,但學者與環團認為,僅收碳費還不夠,還要加上「碳稅」,才能真正達到減碳的經濟誘因。不過,環保署長張子敬昨表示,在碳費搭配減碳額度交易(碳交易),應可達到促進減碳的目的。

碳費、碳稅和碳交易等制度,都是碳定價一部分,未來氣候變遷法將提供徵收碳費法源,後續徵收對象、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子法並定期檢討,被視為邁向淨零碳排一步。

但有學者認為只徵收碳費是不夠的,碳定價應還要再加徵碳稅,且碳稅又非環保署主管,會讓整個環保署修法功能不彰。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邀相關部會進行「我國空氣汙染防制工作現況及後續精進作為」專案報告。張子敬答詢時說,碳的主要排放集中在大產業,徵收碳費後,會搭配排放額度交易,搭配過程就會出現定價作用,大家會找到比較便宜的方式達到減碳目的;至於是不是要再徵碳稅,是財政部權責,不過,環保署認為,在碳費搭配減碳額度交易,應可達到促進減碳目的。

綠色和平組織昨則公布「台灣排碳大戶碳定價意向調查」。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說,高達九成七的受訪排碳大戶支持二淨零排碳,但僅半數對政府達成目標有信心;環保署認為企業對收取碳費反彈,但調查卻顯示六成企業了解國際碳定價趨勢,近九成支持台灣須實施「有效碳定價」,也就是碳費加碳稅一起徵收,訂出一個碳的市場價格;八成也同意實施後逐年漸進遞增至國際碳定價水準,將近七成的排碳大戶認為合理的碳費在每噸十美元(約台幣三百元)以上。

鄭楚忻說,環保署低估企業意願,若只收取一百元碳費恐阻礙台灣的減碳進度,政府應盡快制訂「有效碳定價」,起始費率不得過低,碳價也需明確逐年調升機制,以因應更高的減碳目標與國際趨勢。

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說,企業與民團提出的方向與現在推行碳定價方向一致,外界對碳定價期待高一點費率,是未來可討論的方向。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8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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