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受限!設太陽能板另申請雜照、容積成本增 民代盼放寬條件

2021-11-17

2021/11/16〔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

政府近年鼓勵公司廠房頂樓加裝太陽能板,落實環保綠能,不過,新北市議員廖宜琨接獲許多廠家反映,頂樓電梯機房高度超過法規高度,導致裝設太陽能板要申請雜照外,還得多算容積率,認為市府能以簽訂契約方式放寬條件。對此,新北市府表示,由於涉及中央法令修改,會再行評估。

廖宜琨表示,根據中央現行的「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不得超過4.5公尺,但他舉例,一棟五樓的廠房,電梯也會蓋高於五樓,而電梯上頭還有吊線、機件等機房,高度通常會到6公尺,因此受阻。

他說,這造成廠家需要多申請雜項執照之外,市府還會要再多算容積率,現有的廠房需要買容積、新蓋廠房則要多找容積,成為業者的額外負擔。

廖宜琨認為,雖然這屬於中央法規,不過地方政府還是能夠適度放寬,就以中南部來說,地方政府和廠家簽切結書,不會將周遭圍起來做他用,就只是設置太陽能板,建議新北市府能放寬條件,此舉也能讓廠家更願意投入裝設太陽能板。

負責統整的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涉及到前端的綠能產業及後端的建築法規,因此市府局處還要先討論,初步會由城鄉局負責彙整,若有後續法案修訂則回歸到各局處。

新北經濟發展局也說,高雄市將設置高度放寬至4.5公尺以上的案例,是在中央法規公告前實施,自從中央公告設置高度在4.5公尺以下,才可申請免雜照規定後,高雄市府執行已回歸中央法令,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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