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鄰彰化交流道特定區農地頻推建案 彰縣府:公辦或自辦一律採區段徵收

2021-12-25

2021/12/22 中時 吳敏菁

「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上個月取得突破,彰化市及秀水鄉2處土地已完成整合,另外彰化市西門段緊鄰特定區外圍的農業區,陸續推出3個建案,掀起矚目,建設處指出,其3公頃餘走自辦變更,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之規定辦理。

彰縣府22日表示,彰化交流道特定區共1963公頃,預計在2022年上半年正式對外公開展覽與公展說明會,無論公辦或自辦都市計劃,依法令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

建設處指出20195月縣府就公告第四次通盤檢討作業。範圍橫跨彰化市、和美鎮、花壇鄉、秀水鄉等四個鄉鎮,彰化縣政府為該計畫擬定機關,且由縣府辦理該通盤檢討案之擬定、變更、發布及實施。

縣府之前提出最大突破的構想是,國道1號以東、金馬路以西的農業區先行解編彰化市金馬路以西的70公頃發展住商區,並挑選未登記工廠密集處6處產業專區,總面積256公頃作為產業專區等,上個月彰化市、秀水鄉區2處土地首度整合成功。

建設處表示,預計在2022年上半年正式對公開展覽與公展說明會,目前正蒐集各界提供意見與資訊,有相關建議可提供縣政府參考,目前規劃重點包括,金馬路兩側部分農業區將依地方發展需求檢討調整更適用的分區使用;原有六處產業發展地區依產業需求檢討可開發面積與範圍;檢討既有附帶條件地區,減少土地限建限制,協助地方儘速整合開發;依發展需求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依各機關使用需求,檢討公共設施劃設情形。

目前西門段近3公頃近緊鄰流道特地區農地已推出3個建案,掀起了注目,建設處表示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之規定,面積35公頃以上之農業區土地,只要檢具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及變更計畫書、圖,報請縣府審核,轉呈內政部核准後,並回饋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用地就可以變更為適合之土地使用。縣政府強調表示,依法申請,帶動土地利用,加速城市更新發展,都樂見其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222002456-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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