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且低污染工廠納管期限至3月19日

2022-03-07

2022年3月5日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解決違法使用農地設置工廠情形,經濟部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凡於一O五年五月十九日前已存在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只要不是位於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今年三月十九日前可向市府產業發展處提出納管申請,請符合資格業者把握時效提出申請。

市府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將既有未登記工廠納入輔導管理,在「不新設」、「不污染」以及「不危及公安」三個前提下,輔導未登記工廠改善環保、消防、排水、建築安全結構等項目後就地合法經營。

為協助竹市符合資格的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市府除了辦理未登記工廠清查作業、成立單一服務窗口、設置諮詢專線電話外,並在產業發展處網站設置「特定工廠及未登記工廠專區」提供民眾查閱相關法規資訊及文件書表。

產業發展處表示,新竹市有許多金屬製品與機械設備加工廠,都是竹科等高科技產業重要供應鏈,截至目前為止,市府已受理超過一百五十家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案,並核准一百一十家納管,核准率超過七成,其中將近五成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近兩成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納管應每年依廠地面積繳交二至十萬元不等的納管輔導金,輔導期間將不適用工廠法規、建築法規及土地法規相關違規事項之裁罰,呼籲工廠業者盡快提出納管申請並在一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完成環保、消防、排水、建築安全結構等相關改善,進而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可合法營運至一二九年三月十九日,後續再完成土地變更等程序,即可登記為一般工廠。

產發處補充說明,相關申請辦法、問答集及申請書表,可至竹市府產業發展處網站「特定工廠及未登記工廠專區」查詢下載,歡迎民眾上網參考。如有申請納管相關問題均可洽詢市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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