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農地工廠「只管納管、不顧汙染」環團:累犯應退場

2022-03-24

2022-03-24  聯合報 / 記者彭宣雅/台北即時報導

農地違章工廠納管期限3月21日截止,根據工輔法規範,低汙染的違章工廠才可申請納管,但環團卻發現,少數中高汙染的違章工廠,假借屋汙染名義申請,竟也通過審查,認為政府不該「只管納管、不顧汙染」,應通盤檢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召開記者會,認為經濟部應盡速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全面勾稽工廠製程與排放資料,確實掌握工廠汙染風險,並制定合理且有效遏阻汙染的退場機制,特別是汙染累犯,否則管理只是打假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賴偉傑表示,從申請臨時工廠登記至,到特定工廠登記制度,長達12年就地合法化過程,經濟部鼓勵農地違章工廠納管,也確實納管了4萬多家農地工廠;但大家只提到納管,但卻沒看到農地汙染問題;希望中央地方政府,針對汙染的界定,需要更多配套措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表示,綠盟透過資料交叉比對,盤點出359家疑似有中高汙染製程,卻以低汙染登記納管的農地工廠名單,經濟部複查後,確實有6間是過去沒有掌握到的中高汙染工廠。其中3間在環保署公開的排放許可資料中,就已經登載有「脫脂」、「酸洗」等中高汙染製程,那為何經濟部核發工廠登記證時沒有發現?

他表示,另外還有一間工廠,是去年1月排放超標廢水被裁罰,裁罰事由明確寫到從事中高汙染製程的金屬表面處理業,但經發單位則是等到6月前往複查資料時,才發現確實屬中高汙染製程;造成環保署資料已經掌握到是中高汙染工廠,但經濟部卻還是以低汙染核發工廠登記證,政府資料彼此不勾稽,使業者有機可趁;近期持續盤點,發現類似的案例,至少還有十間以上。

陳震遠說,經濟部必須加強跨部會資料勾稽並建立完善的合作通報機制,因應緊接而來的未登工廠業別清查與汙染管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農地工廠負擔的汙染管理成本比工業少很多,但整個汙染的環境成本,都由社會大眾承擔;根據環保署的裁罰紀錄,有皮革工廠偷埋暗管及電鍍廠排放有毒電鍍廢水長達五年,這些工廠被判定重大違規,但是後來卻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

曾虹文表示,據工輔法第25條,要廢止其工廠登記證,必須違反其他法令遭勒令歇業,但即便偷排有毒廢水,實際上也沒有被判勒令歇業,這樣的法令形同虛設;因此,經濟部應檢討工輔法25條勒令歇業高門檻、納入累犯機制,減少人為關說干擾,希望能制定合理且有效遏阻污染的退場機制。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187880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