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2023開徵 鎖定排碳大戶

2022-04-01

工商時報 馮建棨 2022.03.25

我國將持續減碳,除2050要達到淨零碳排、納入新版溫管法當中,也會訂出2030減碳目標,自主達成2021年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的國際承諾。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落幕,全球各國陸續提出減碳目標,分別在2030或2050要達到碳平衡甚至零碳排的目標,環保署也修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未來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其中導入收取碳費最受矚目,預計2023年起,首批排碳大戶就會開徵,初估有278戶受到影響。

環保署指出,行政院召集各部會成立淨零排放路徑評估工作組,以「去碳能源」、「產業及能源效率」、「綠運輸及運具電氣化」、「負碳技術」及「治理」等工作圈進行評估及藍圖規劃,業納入檢討原訂2030年減量目標(NDC),後續將以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時程,於2022年底前檢討完成 。

依據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JRC)全球大氣研究溫室氣體排放資料庫 (EDGAR)顯示,2019年全球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相較於2005年增加27%,中國與印度分別成長84%與113%,韓國與新加坡則分別成長23%與24%,台灣則是微幅增加3%,低於全球平均值,就亞洲而言,僅次於日本的減少10%。

環保署說,國際間常用碳密集度(每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衡量各國推動減碳工作績效指標,數值越低代表績效越佳;依EDGAR資料,2019年全球碳密集度為 0.294 tCO2/kUSD,較2005年減少20.33%,我國2019年碳密集度為0.227,較2005年減少33%。

推動低碳轉型綠能產業見成效

環保署解釋,這項數據顯示,我國近年來推動在低碳轉型與綠能產業已有成效,經濟持續成長,而溫室氣體排放不僅已過峰值,且呈現下降趨勢,顯示我國經濟成長情形與溫室氣體排放呈現逐漸脫勾現象。

環保署指出,新法明確將2050年淨零排放納入條文,未來採五年為一期逐期檢討,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整合各部門行動方案擬訂國家減量計畫,與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所提策略方向一致。

依環保署規劃,初期將以碳排大戶為碳費收取的對象,包含電力、鋼鐵、煉油、水泥、光電半導體等產業首當其衝,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為首波收費的標準,預估全台有278家排碳大戶將被收取碳費。

值得注意的是,以台灣電子產業重中之重的半導體為例,因其生產消耗大量電力,未來除收取製程中直接排放碳費,還要再收取間接使用電力排放的排碳量,等於收取兩筆碳費。

另外,COP26會中各國承諾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甲烷就成各國減少重點。環保署表示,甲烷排放在天然氣的生命周期中,主要是發生在天然氣開採及運輸階段的逸散排放,並非在使用階段。由於我國自產化石能源有限,天然氣主要仰賴國外進口,國內幾乎沒有開採天然氣而造成甲烷逸散排放的問題。

2050淨零碳排達成國際承諾

環保署指出,美國與歐盟在COP26擴大簽署「全球甲烷承諾」,希望各國設法從廢棄物、農業的甲烷排放,以及天然氣於生產及運輸過程造成的甲烷逸散排放予以減少,其目標是2030年要比2020年減少30%排放量,並非減少使用量。目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主要為二氧化碳,占比74.5%,甲烷占比17%。

根據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顯示,台灣2019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287.1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其中甲烷排放量為4.9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占總溫室氣體排放量1.7%。進一步分析,這1.7%中,天然氣逸散占5.4%、燃氣發電直接逸散占0.3%,相當於溫室氣體總排放0.005%,主要仍來自於廢棄物部門與農業部門為主。

環保署強調,我國將持續減碳,除2050要達到淨零碳排、納入新版溫管法當中,也會訂出2030減碳目標,自主達成2021年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的國際承諾。

https://ctee.com.tw/industrynews/financesmanage/601319.html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