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截止 逾3萬家待查處

2022-04-05

2022-03-31焦點事件王子豪

立法院2019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訂出農地工廠等「未登記工廠」逐步合法或落日的規範。未登記工廠想要合法的第一道程序,是接受地方政府的「納管」,申請期限已在今年(2022)3月20日截止。3月31號,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召開記者會,主任郭坤明表示,現在約有3.3萬家申請納管工廠、及兩三千家沒有申請納管,接下來的工作會更繁重。

郭坤明用「一路輔導、沿路關門」來描述現在的工作。台灣有許多「未登記工廠」,即不符合土地使用、或建築等規範,俗稱的「農地工廠」、「違章工廠」。2019年修訂的《工輔法》,允許2016年5月20前既有的「低污染」工廠,在20年內可以有條件的繼續營運;這些工廠需要在2022年3月20日前申請「納管」,並在2023年3月20日前提出「改善計畫」,之後在2030年3月20日前依計畫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特登)。若未依相關程序辦理,將會被勒令停工、斷水斷電。

經濟部先前估計,全台約有4.5萬家未登記工廠。郭坤明說,修法至今,已有47家完成一般工廠登記、7,392家已申辦特登;但更多的,是有約3.3萬家「申請納管」的工廠,並大概有二、三千間沒有申請納管。

郭坤明說,這只是初步粗算的數字,因為申請數量在最後大幅增加,由過去每週4、5百件增加到1、2千件,最後一天截止日甚至達4千多件,各地方政府還要時間整理。郭坤明說,納管的工廠中會有不符條件的,實際數量會低於3.3萬;而因為估算誤差,沒有申請納管的實際家數則會比2、3千間再多。

郭坤明表示「後續工作會更加繁重」,希望各地方政府能在4月盤點完相關資料,並開始針對沒有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開始後續的查處、勒命停工、停止供水供電等作業。郭坤明說,已收取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24億元,已要求各地方政府妥善規劃經費運用,如增聘人力或成立輔導團。

勒命停工、停止供水供電部分,郭坤明表示已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例如針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應該「即報即拆」的未登記工廠,郭坤明表示已勒令停工167家、停止供水供電210家;如果不是《工輔法》能管的問題工廠,也會平行通報給建築、農業、環保等機關。郭坤明也表示,現在增加了「源頭」的管制,現在如果要在農地申請接電接水,台電、台水要看到農業主管機關認定同意農業使用的文件,才會接電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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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違章工廠管制變化

1970年代開始,政府在「拚經濟」的大方向下,放任工廠違規蓋在農地。為了管理違章工廠,政府於2010年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開放2008年3月14日前既存違章工廠,只要符合「經濟部認定」的低污染業別,就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時間至2017年6月2日。而若要用地變更,使農地工廠合法化,須依循《產業創新條例》,集結附近土地向地方政府報編為產業園區。

到了2014年,政府修法將補辦期間拉長,可至2020年6月2日。2015年,經濟部公告,186個工廠聚落可將一般農業區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總統蔡英文上任後,宣示2016年5月20日之後的新增違章工廠即報即拆,但環團卻發現舉報無用,如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連年取報違章工廠,卻未見政府如承諾的即報即拆。

在2018年民進黨選舉大敗後,面對地方壓力,且違章工廠落日(2020/6/2)即將到來,民進黨政府在政院院長蘇貞昌、政委張景森主導下,將違章工廠管制往「就地合法」的方向修法,此修法在2019年6月27日三讀。

在新修正的《工輔法》中,若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低污染工廠,將可辦理登記為「特定工廠」。若未辦理臨登的低污染違章工廠,則可在新法施行日(2020/3/20)的2年內(2022/3/20),向地方政府申請「納管」、並在3年內(2023/3/20)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工廠改善計畫」應該在核定後2年內完成,無法完成可申請展延、但最晚要在2030/3/20前完成。若完成「工廠改善計畫」,即可取得「特定工廠」許可。

而當違章工廠取得特定工廠許可後,可申請將「農牧用地」變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就地合法。而合法化的時限,原經濟部版本未明文規定,朝野立委對此亦無異議,僅立委蔡培慧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應設落日條款,但未獲同黨及其他立委支持。之後因外界反彈、官員遭爆偽造連署,經濟部讓步,違章工廠合法化的落日期限,最終確定為2040年3月20日。

而攸關違章工廠合法化的子法《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經濟部於2021年5月7日開始預告,預告期至6月7日結束。未來正式公告後,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可透過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劃設隔離綠帶,並繳納回饋金,就可變更地目,讓低污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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