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太陽能等弊案遭搜索 檢聲押禁見

2022-04-14

2022-04-14  聯合報 / 記者胡蓬生/苗栗即時報導

苗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嫌利用辦理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及甄選清潔隊員的機會收受賄賂,昨天遭到檢調人員搜索並帶回調查,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昨晚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目前等待開庭裁定。

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因溫志強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相關案件,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苗檢成立專案小組整合多處司法警察機關人力,昨天搜索鄉公所及廠商等地點 共48處,當場查扣現金約552萬元及美金、人民幣等、定存單3500萬、金條及電腦、帳冊等證物,並通知涉案人員及證人37人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全案黃棋安檢察官及鄭葆琳、劉偉誠主任檢察官整合轄內司法警察機關量能,指揮中調組與調查局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調查站、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南投縣調查站,並由徐一修、陳昭銘、呂宜臻、邱舒虹、蔡明峰、曾亭瑋等多名檢察官參與搜索、訊問,共同協助偵辦。

經檢方訊問後,認為溫志強利用辦理三灣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及甄選清潔隊隊員的機會,有收受賄賂之不法情事,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密等罪嫌且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三灣呂姓鄉民代表因涉甄選清潔隊員收受賄賂案件,也同時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強調,苗栗地檢署查辦妨礙綠能產業犯罪的決心不容挑戰,去年10月舉辦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會議後,積極整合轄內檢、調、廉、政風的能量,這次透過長期蒐證,採取團隊辦案模式,繼去年偵辦通霄鎮長貪瀆案件,再度展現政府維護綠能產業發展的決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38037?fbclid=IwAR0oY_709BBcMBOCqypxr_DIrgFyFxzrKOz2hKaG6G4011UdVkPJHTVFF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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