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力要當再生能源三哥 有缺錢、缺地兩關要過

2022-11-10

新新聞李佳2022-11-10

台灣是一個多山多雨的島嶼,水力發電業者看重這點,在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之外另闢蹊徑要投入水力發電作為第3大再生能源,減少碳排放、增加發電量,一滴水如何發揮作用?盤點潛力場址、放寬施作場域、簡化行政程序、降低財政負擔、考量生態衝擊……,政府還有這些事要做。

時序進入秋冬,鋒面與東北季風帶來的降雨令人感到厭煩,卻紓緩了台灣今年夏季零颱風所造成的水情壓力,讓一度在7、8月走低的水力發電量再度成長。至今年9月底,作為再生能源的慣常水力已經發了近47億度電,可供全台10%家庭日常使用。

台積電承諾買下恆水創電水力機組未來2年在台發電量

再生能源除了正如火如荼建設的風電與太陽光電,水力發電也異軍突起,2022年初公布的躉購費率,裝置量小於2MW(瓩)的水力發電,每度價格從3.1683元成長到4.1539元,是漲幅最高的再生能源費率。

小水力在2021年首度區分出躉購費率級距,提供2MW以下的規模更高的躉購費率後,2022年再提高為4.1539元,每度漲幅達31%,在所有再生能源當中漲幅最高。今年下半年,業界更傳出加入RE100的台積電也承諾將買下恆水創電公司水力機組未來2年在台灣的發電量。

由學界與產業界組成的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小水盟)集結喊話,期待水力發電可以成為台灣第3大再生能源。至今年9月,台灣的慣常水力裝置容量已經達到2094MW,因應2025年能源轉型的目標必須達到2150MW,究竟要如何達到?

台灣水力發電的歷史悠久,日月潭的兩座抽蓄水力發電廠就經常扮演「救火」角色,透過上池與下池的位能與動能轉換來調度電力,因為需要電力抽水、放水,並不被計算為再生能源;利用水流推動馬達與發電機發電的水庫與湖泊等慣常水源才被看作是再生能源。

「小水力」、「微水力」成台灣慣常水力發展趨勢

從台灣的環境條件來看,容易干擾生態的大型的水力發電廠已經沒有太多增設空間,仰賴河川、溝渠與灌溉水圳的水力發電成為顯學,由於位差不大、水源也不湍急,發電量並不大,裝置容量少於20MW被稱為「小水力」,少於2MW則稱為「微水力」,兩者成為台灣慣常水力發展趨勢。

水利工程出身的前台電董事長楊偉甫指出,過去政府對於水力發電的態度是「抓大放小」,但相較於水庫與發電廠的大工程,小水力設施對於環境衝擊小,微小的發電量又能為部落、社區微電網所用,將成為台灣未來的發展方向。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2019年正式將「川流式水力」改為「小水力發電」,明確定義為「利用圳路或其他水利設施,設置未達20MW的水力發電系統」,因此目前的小水力發電,都是在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所管轄的灌溉渠道與經濟部水利署所建置的水庫、淨水場等人工設施建置而成。

現狀到目標還有56MW的差距,數字看起來不大,但農水署盤點的水圳,潛在發電量大多不到0.1MW,水利署盤點的水庫與堤壩也都在1MW上下,必須積少成多才能達標。首先,便有賴部會整合盤點。

水律能源執行長陳谷汎就分享,日本與台灣同樣是海島型國家,降雨量雖不如台灣,但多元水域的開發搭配具有誘因的電費費率,在2018年就達到9800MW的裝置容量;相較之下台灣目前除了傳統上透過水庫、湖泊旁的水力發電廠,具有系統性的盤點來自於農水署、水利署與台電。

全台人工與天然的潛力場址還有5135

經政府盤點,全台共13處的小水力發電場址,加總政府與民間投資,裝置容量可達27MW,農水署也找出27處潛在發展的灌溉溝渠,可望增加0.5MW的裝置容量,而水利署則盤點出47處潛力河川設施,可以做不同形式的水力開發。

陳谷汎指出,除了使用農業用溝渠、自來水輸送幹線與電廠排放的尾水,日本也妥善盤點了淨水場、工業污水廠、民生污水廠與海排放溝渠等人工設施,這些設施避免水源受到氣候與降雨影響發電量。

陳谷汎也分析,另外還可以開發了具高低落差的河川,讓一滴水從上游到下游都能發電加總全台人工與天然的潛力場址,還有5135處,可裝設2683MW,比2025年的目標還要多,這幾年小水盟也針對山坡地的小水力開發進行研究。

「未來小水力發電領域,必然要發展河川的小水力發電潛能。」小水盟理事長洪正中表示,礙於台灣的法規,目前小水力發電都依附於既有水利設施建造而成,但台灣擁有多山多雨的優勢,就連水利署過去也曾盤點出47個潛力場址,應可尋找生態與發電之間的平衡點。

許多業者要投入時都遇到龐雜的行政程序

政府雖公布的潛力場址,不過許多業者要投入小水力開發時,就遇到龐雜的行政程序,第一關就是土地整合。在宜蘭利用蘭陽發電廠尾水進行小水力發電的天送幸福綠電公司,就曾遇到這樣的困難,執行董事吳玉茹曾經為了找到圳溝旁土地所有權人,找了同一家族超過10人才取得同意書。

天送幸福綠電公司位於宜蘭縣三星鄉,是宜蘭人口外流嚴重的鄉鎮縣市,許多農地所有人都已四散台灣各縣市,為了整合、租賃圳溝周邊土地推動小水力發電設施進一步成為環境教育基地,必須拜訪眾多土地所有權人說明小水力發電的概念,才能成功整合。

除了民間農地整合曠日費時,洪正中也提到,許多小水力的潛在場址涉及林班地、水保地或原住民保留地,涉及林務局、水利署、原民會與縣市政府等諸多單位,也涉及法規修改,讓小水力發電不只限於水力設施,「重重關卡需要政府協助化解。」

「重重關卡」不僅限於土地,也包括其他行政程序。恆水創電公司與天送幸福綠電公司今年分別都在宜蘭啟用第一個機組,裝置容量僅有0.1MW,施工工時約半年的時間,但光是申請卻花了2年至3年,講到這裡,吳玉茹不免苦笑了一下。

技術上沒大困難,需要克服很多行政障礙與社會溝通

吳玉茹分享,民間參與小水力發電除了需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還必須與水力管理設施及能源管理單位交涉,申請籌設許可與電業併聯申請等事項,都需要與中央和地方政府協調,在過去沒有太多民間申請經驗的狀況下,公私部門都還在摸索。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長陳崇憲坦言,這幾年增加的水力發電全都來自小水力,在技術上沒有大困難,但有很多的行政障礙與社會溝通需要克服,就目前來說,經濟部與農委會都已經將潛力場址公布,也都有設置單一窗口可以資訊。

關注再生能源的前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認為,小水力發電不像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已經吸引要銀行融資,應要設計更細緻的費率級距,才能對業者形成足夠的誘因,「小水力發展初期成本高,若沒有更高的費率,將會失去發展『微水力』的可能性。」

陳曼麗之前在躉購費率的審查會議中就曾表態,目前僅設計了2MW以下與2至20MW的級距,至少要再針對0.5MW以下的小水力案場提供較高的費率。洪正中則認為可以比照日本分成4級,最高可以每度6至7元收購,小案場的成本雖然比較高,但是設置時間短,很快就能上線發電。

須注意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

小水力發電的躉購費率在2021年、2022年連續兩年調漲,陳谷汎指出,日本的小水力發展在躉購費率專法上路後快速成長,即是仰賴多分級、高價格來降低融資障礙,提供業者足夠的財務支持。陳崇憲則認為還要考量業者的成本與利潤再審議調整。

盤點潛力場址、放寬施作場域、簡化行政程序、降低財政負擔……這些措施可望讓小水力發電「遇水則發」,在花蓮初英山下實驗小水力發電的台灣環保聯盟花蓮分會會長鍾寶珠提醒,不能忽略小水力發電設施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

鍾寶珠分享,台電與初英社區合作的小水力發電雖然只是一個350w的發電機組,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就落實環境紀錄與生物調查,不定期觀察鳥類棲息狀況與工程後植被復育狀況,也針對不同生物留下動物通道,儘管小水力工程未必需要環評、對於環境干擾不大,但仍要進行生態與環境檢核。

花蓮除了有民間自發研究的小水力發電,也有經歷地方抗爭與資金撤離等爭議的世豐水力發電廠開發案。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斐悅表示,開發案將透過攔河堰集水發電,然而電廠所在的豐坪溪上游山崩地滑頻發,表明當地地質不穩定,在極端氣候的狀況下,可能影響河川環境。

黃斐悅認為,由於大型水工結構物對水域生態及河相的影響,攔河堰是否還是友善的綠能設施有帶商榷,經濟部不應貿然提供躉購費率的優待,應該更細緻地討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於小水力的定義。

被譽為「綠電」太陽風電與離岸風電在開發過程中,都遇上劇烈的社會與環境衝突,台灣要開發多元再生能源的過程中,政府在提供良好政策環境時,也應該要留意減少對於生態環境的破壞。

https://new7.storm.mg/article/4604405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