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專區可降爭議? 曾文生:跨部會發揮效率即可

2023-04-19

中央廣播電臺 謝佳興採訪

為解台灣發展太陽光電的諸多爭議,環團今天(19日)建議,光電設施治理應大小有別,且一定規模以上者應劃設專區,並完備環評、國土使用許可等審查流程,確保程序與規範的明確性、可預測性、穩定性與可救濟性,才能讓光電發展回歸「正軌」。對此,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回應,其實業界也希望劃設專區,甚至可與農業共融,不過,他認為只要透過現有機制,跨部會發揮「效率」即可達到,不需另闢專區。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多個環團19日舉辦論壇,探討台灣如何邁向淨零轉型。下午場次邀來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就「綠能爭議解不解?」進行對談。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指出,大規模光電設置是台灣邁向淨零排放的重要關鍵,但這也是最容易引發爭議的模式,如要讓光電發展回歸「正軌」,他認為光電治理應大小有別,第一、第二型光電,也就是由電業設置的光電以及設置容量在500瓩以上的光電設備應採劃設專區,且要完備包括國土空間區位、政策與個案環評、國土使用等各項法定的計畫與審查程序,該走的程序照走,可將爭議降到最小,而這些程序與規範,也必須要有明確性、可預測性、穩定性與可救濟性。

對於專區劃設與否,曾文生稍後回應,光電推廣的核心問題就是空間,雖然現在台灣屋頂型光電比例約3分之2,但未來能源轉型持續下,地面型光電勢必逐漸增加,而就他目前所知,許多光電業者支持劃設專區,且專區劃設也不一定要變更土地,可思考是否有和農業共融的可能性,包括農業生產力是否會因此減少、饋線及電纜統一規劃等,都需要一併納入考量。

不過,曾文生也強調,這些思考面向,都可以透過既有機制處理,所謂「正軌」是透過跨部會協調,讓各現有機制真正發揮效率。他說:『(原音)我剛才所有提的事情都是現在既有的機制,都是用既有的機制來做組合,這些組合要能夠Work、更快的產生共識,基本上就是政府機關在審查這些過程裡面,或是整合這一些用地的過程裡面,能不能比現況更有效率,我講的效率是說時間能縮短,那我基本上我個人是認為有一定程度的機會。』

詹順貴則提出幾項質疑,包括大規模光電若走環評是否真的解決爭議?若做土地變更劃設專區,未來若有其他考量或技術精進後,專區能否恢復農業使用以及農電能否兼顧?他認為,政府雖想推動光電發展,但對於業者輔導得不夠、介入協調程度也不夠深,應更積極地來處理相關問題。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nXNRY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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