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扭曲的能源政策 誰來把關「光復」良田?
2019-12-242019-12-23聯合報 本報記者鄭朝陽
農地種電亂象再起,地方民代和環保人士這次看到的是一大片又一大片農地變光電場的違和景象,甚至用「良田淪陷」形容心裡的不捨。問題是,除了手握權力的政府,誰有能力「光復」這些良田呢?
歸根究柢,如果不是蔡政府扭曲的能源政策,也不需要在缺乏完善配套的情況下,急著搶推農地種電。為了用綠能取代核能,不止良田可割可棄,連生態豐富、調節洪患與微氣候的埤塘、鹽灘地、水庫等濕地,都可以動用國家機器修改法令,全面迎合種電需求,讓珍貴濕地走向崩壞。
很多公務員對此粗暴的行徑敢怒不敢言,還得配合政策改法令,找一套自圓其說的違心之論敷衍外界的質疑,因為,當年力倡「愛鄉土」的是民進黨,主張立法保護濕地的是民進黨,如今法令有了,政策工具也在民進黨手上,走的卻是反向的道路。
農地種電的始祖在屏東,前縣長曹啟鴻在二○○九年莫拉克颱風之後,提出在飽受風災蹂躪的佳冬、林邊等沿海鄉鎮,已無法做水產養殖或種植農作的土地上,以「養水種電」設置太陽能光電板,並獲中央支持提供較高的電費收購價格,讓農漁民生計得以維持,農漁地也得以安養生息,用意、作法良善,一度傳為佳話。
如今為了追趕綠能目標,中央又使出「中央請客,地方埋單」手法,放寬一般農地兩公頃以下可以變更地目種電,讓種電美意走樣。殊不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利益的誘惑下,綠能業者能搞定租地、分割農地、甚至台電饋線等重重關卡,也因為地方政府能分杯羹,如何善盡良田的把關責任?造成淪陷的農地正如失速列車,無情地衝撞純樸的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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