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碳費三項子法,我國碳定價制度正式上路

2024-08-30

環境部今日公告碳費三項子法: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碳費制度正式上路。

  • 碳費徵收對象必須依照三項子法,提出符合減量指定目標的自主減量計畫,才能適用優惠費率。

公告碳費三項子法,我國碳定價制度正式上路

  • 倘碳費徵收對象都能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推估2030年可減少37百萬公噸CO2e,約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的14%
  • 三項子法讓企業清楚知道排碳有價,以及如何透過自主減量計畫,減少碳排放及碳費負擔。 

費率訂定及徵收時程

預計費率審議會今年10月底前完成審議,包括:一般費率及二種優惠費率;u 由環境部進行預告,目標於年底公告,11411日生效。

  • 為讓碳費徵收對象有足夠時間評估2030可達成減量目標,並且提出自主減量 計畫,114年試申報不繳費,115年依據114年排放量及適用優惠費率繳費。 

碳定價將成為 臺灣綠色成長新動能

政府積極成為氣候淨零的整合者與推動者è產業體質調整/雙軸轉型/國際永續競爭力

帶動:綠色金融/帶動保險、創投等綠色投資/綠色產業,就業/綠領人才/綠色工作

綠色成長基金--爭取國發會國發基金,以100億元成立『綠色成長基金』。由環境部依據減碳量決定投資對象,以帶動國內淨零相關新興產業,加速減碳。

綠色金融創新--與金管會合作,與經濟部爭取保險業及金融業資金長期投入我國各產業深度節電、淨零措施與資源循環產業,以加速我國淨零與環境永續。

臺灣淨零基金--合國內外減碳需求,與國內高碳排業者、創投業者、金融機構及能源業者合作,獲得國際級減碳新技術及實質減碳量者為標的物,協助全球及台灣減碳的加速推動。 

三項子法規範重點

1 碳費收費辦法

  • 收費對象: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依據「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之111年盤查結果,推估收費對象約 500(281家公司,其中有141家上市櫃公司)收費對象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約155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總排放量54%

  • 繳費時程:自費率公告生效次年起,於每年5月底前,將前一年度全年排放量,依公告費率繳費。 (倘費率11411日公告生效,1155月要繳交114年全年排放量之碳費)
  • 碳費計算:碳費 = 收費排放量 × 徵收費率
  • 過渡配套機制:收費排放量=(年排放量-K值)×排放量調整係數值 1. 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參考國際評估方法,考量貿易密集度及排放密集度,且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 核定),初期排放量調整係數為0.2 ;未來第二期及第三期分別為0.4 0.6 2. 非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年排放量扣除碳費起徵門檻 K (2.5萬公噸,未來分階段調整) 3. 使用減量額度:國內減量額度可扣減收費排放量上限10%; 國外減量額度應經環境部認可,且非高碳洩漏行業才可使用,上限5%

2 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

  • 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 善等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 惠費率。
  • 每年4/30前提交前一年度執行進度報告送環境部審核,並規定限期改善,廢止之情形。 經查核且未達指定目標之年度改為一般費率。

3 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 2030年為目標年,二種指定削減率適用不同優惠費率:

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110年為基準年,此目標參酌國際間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訂定, 適用優惠費率A

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107~111年為基準年,考量各排放源排放型式,包括燃料種類、 製程、電力使用等訂定減量目標,適用優惠費率B 

碳費與碳邊境調整機制

  • 國外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實施期程:
  • 歐盟:202310月起為過渡期,進口商依申報義務執行規章進行申報 2026年起正式實施,進口商必須透過購買CBAM憑證進行財務調整,以平衡 碳成本。
  • 英國:CBAM 法規今年6月公眾諮詢意見,預計2027年上路

歐盟CBAM憑證扣減規則:

(1)該產品在歐盟有免費排放額,CBAM憑證 會相應調整 ;

(2)該產品在生產國已實際支付碳價(碳稅、碳費、ETS),可提出證明文件予以扣除。

  • 產品在我國已繳交的碳費,屬於已支付碳價,可以扣除。惟歐盟的扣減調整計算方式尚未公布 • 2025年起我國碳費徵收對象碳排放量要納入碳費計算

全球已有75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碳定價制度,各國因對於碳定價政 策工具的採用、實施與設計過程所面臨的挑戰與經驗有所差異,導致所實施之碳定價制度皆有不同。

  • 為接軌國際碳定價制度,我國碳費參考歐盟、日、韓、新加坡等 國家碳定價制度設計兼顧產業國際競爭力,協助產業低碳轉型。
  • 我國碳費制度是經濟誘因,不是財政工具,以減量為出發點,兼 顧過渡轉型;碳費制度上路後,我國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未來 將結合公私部門資金,成為臺灣綠色成長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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