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案場抗颱設計標準遭質疑 經部:1原因之下確實要再檢討
2025-07-162025/07/16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丹娜絲颱風罕見自嘉義登陸,重創台南、嘉義地區光電案場,並摧毀台電兩千支以上電桿,其中,光電板的抗颱設計強度再度引起討論;經濟部能源署指出,依照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規定,因具專業技師簽證,內容已涵蓋抗颱、耐震設計,但依全台地形、案場位置等考量,標準不盡相同,惟在氣候變遷下,設計標準確實「要再檢討」。
我國地處多颱風、多地震區域,太陽光電案場結構安全與可抗颱耐震能力相當重要;根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規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應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太陽光電系統可視為建築法規定的建築物。
能源署官員指出,因太陽光電有相關的免請領雜項執照(免雜照)標準規定,內容有相關的颱風、地震承受設計,且獲得專業技師簽證後,地方政府或能源署才會同意備案,取得技師簽證是必要文件。
依據「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規定,全台灣的基本設計風速等級,因地形等條件不同,各地風速標準不同,會以10公尺高、50年重現期下的10分鐘平均風速來劃分,單位為m/s(公尺/秒);颱風常侵襲的蘭嶼、綠島就是每秒65公尺,換算可以耐超級颱風級,花蓮、屏東則是每秒47.5公尺,可耐強颱;此次受損嚴重的嘉義、台南每秒約27.5到37.5公尺,約是介於輕颱到中颱。
雖各地的標準不同,此次颱風後,光電受損約佔光電0.4%裝置容量,外界也掀起抗颱設計標準夠不夠討論,官員提到,標準的確有再檢討的空間,「連離岸風電這麼大、這麼勇,抗颱設計的也是17級」,此次確實有偵測到最大17級陣風,超乎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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