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求符合一定規模者需設置屋頂型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
2025-08-08屋頂型太陽能的相關法規主要規範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求符合一定規模者需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這些法規的目的在於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並結合淨零碳排政策。
以下是屋頂太陽能相關法規的重點:
- 强制設置規定:
- 建築面積門檻:
針對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若建築面積達到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 以上,則需強制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 設置容量: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設置容量通常為每20平方公尺1瓩。
- 設置範圍:
光電設備不限於屋頂,也可設置於雨遮、地面等處,但若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則可免除設置。
- 排除對象:
宗教、殯葬、或存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築可排除設置。
- 例外情況:
若建築物受光條件不佳,無法有效發揮太陽光電效益,也可免除設置。
- 相關子法與規範:
-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
內政部預計年底前預告草案,進一步規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的細節。
- 《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某些情況下,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可免申請雜項執照,例如設置於屋頂、露臺、或屋頂突出物,且符合一定高度和面積規範。
- 地方政府的配合政策:
- 台北市:
鼓勵民眾在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並放寬部分違建增設太陽能板的限制。
- 高雄市:
訂定「高雄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針對太陽光電設施的設置、高度、防火安全等有更細部的規定。
- 桃園市:
訂定「桃園市建築物屋頂綠化及再生能源設施設置辦法」,規範屋頂綠化及再生能源設施的設置。
- 彰化縣:
訂定「彰化縣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管理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設置,並考量到地方日照條件。
- 其他注意事項:
- 違建與太陽能:違建屋頂若符合特定條件,在不影響公安及不增建、改建的前提下,可以申請設置太陽能板,但這並不代表違建就此合法化。
- 結構安全:設置太陽能板應注意結構安全,並符合相關的技師簽證規定。
- 消防安全:太陽能板的消防安全應符合消防法相關規定。
- 電業法:太陽能板的設備設計和安裝應符合電業法相關規定。
- 遮蔽問題:太陽能板設置不應妨礙周圍建築物的太陽光電設施功能,若有陰影遮蔽,應予改善或拆除。
- 未來趨勢:
- 環團呼籲,強制設置太陽能板的標準應進一步下修,以更有效推動屋頂光電,並減少地面光電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