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抗議漁電共生 黃偉哲:未經地主和漁民不會同意設置
2019-05-162019-05-15 自由時報〔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
台南市大北門區多位議員今天針對七股漁電共生種電問題提出質詢,百餘名七股漁民也赴市府抗議及向市議會陳情,議長郭信良並做出決議,要求市府暫緩本月17日要召開的漁電共生專區劃設審查會。市長黃偉哲則表示,如果沒有經過地主和漁民的同意,市府不會同意設置。
包括市議員方一峰、蔡蘇秋金、陳昆和及蔡秋蘭等不同黨派議員,今天在市議會自由發言時間,均對漁電共生提出質詢,漁民頭綁「求生存」布條到市議會旁聽,並向市議會陳情。
多位議員表示,當地養殖業者擔心,太陽光電板設置,恐影響生計,要求市府暫緩17日漁電共生專區劃設審查會,市府當務之急是充分跟養殖業者溝通,若不顧民怨強行劃分魚電專區,將招致更大的地方反撲。
市長黃偉哲表示,漁電共生專區不會設在黑面琵鷺保育區,也不會影響國際級的濕地。市府會保障漁民的生存、尊重漁民的生存權,以及地主與漁民的意願。只要未經地主和漁民同意,就不會同意設置。漁電共生是國家能源政策,審查權在農委會,未來市府於實際審查時,如有地主或養殖戶不同意,我們即不允許設立太陽能面板,這個立場應該是相當清楚。
農業局則表示,漁電共生設置分兩階段,目前僅是第一階劃設專區送農委會核定,未來還有第二階段針對專區內個別魚塭,設置太陽光電容許使用審查;將會更嚴謹把關,確保養殖效益、漁民權益、污染防範及生態永續。
台鹽綠能公司則發表聲明表示,漁電共生場域的選址絕不涉及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等生態保護區。漁電共生場域均事先取得地主及原養殖戶同意後始進行相關作業;如未取得同意,就不會提出申請進行設置。
台鹽綠能表示,保障養殖者權益,原地主養殖戶及原承租養殖戶擁有優先承租權。未來魚塭場域之使用費不高於原先租金的六成。魚塭場域的使用費將成立魚塭場域公共基金,以協助漁民改善魚塭設施及漁產行銷,共創養殖、地主、政府與電業商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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