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綠建築指標 信義行政中心地上權案環評二度闖關失敗
2022-02-092022/02/09 中時 黃婉婷
台北市信義行政中心地上權案25日二度闖關環評大會,多名委員認為開發單位綠電比例不夠、再生能源設置如太陽光電面積應提升,並提供更多減碳數據及說明佐證,朝政府所訂的黃金級綠建築標準各項指標精進,而非拘泥於舊標準,最終環評未過,委員要求1個月內補充內容再審。
南山人壽2019年底以159.81億,標得「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 32、33-2 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取得50年地上權,預計改建為30樓的商業辦公大樓。該基地面積規模約2147坪,座落商業精華地帶,臨近捷運淡水信義線象山站及世貿站,外界評估投資額上看300億。
開發單位今赴環評大會說明,多名委員再聚焦節能減碳、減少碳排放,要求提高綠電比例和共享運具進駐彈性。委員陳啟鳳先是建議增加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面積,委員李培芬則是關心建物樓層較高,恐有鳥擊事件,可增加監測和防範作為。
委員龍世俊指出,大樓使用玻璃帷幕作為外觀,但台灣是亞熱帶地區,此舉恐造成室內溫度上升,連帶提高營運所需用電,若開發單位仍希望使用玻璃帷幕,建議找先進、可發電的設計,提高綠電比例,同時那麼大的指標建築物應達到碳中和。
委員張尊國表示,要控制碳排放有許多環節,包括硬體設施改善、管理手段,尤其空調是最大的排碳項目,如何管理應清楚說明,同時提供廢棄物減量數據。目前看來綠建築設計中有些減碳說明有衝突,如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分數下降,卻花很多時間檢視如何減少溫室效應。
委員鍾慧諭認為,開發單位很認真減碳,卻在政府所訂的綠建築設計標準提高時,降低自身標準,作為不夠積極,應更努力;鍾慧諭、張尊國也提及,開發單位在基地內可預留空間,提供電動車的服務性租車空間,讓共享運具業者能進場合作,降低購買車的慾望,減低碳排放量。
開發單位回應,太陽能板設置面積受限於屋頂層綠化面積規範,能設置的範圍所剩無幾,大樓所用的玻璃帷幕也是先進設計能減少能耗;考量現行共享汽車都是汽油車,有規畫47席電動汽車停車位。
環評委員最後決議,請開發單位1個月內,包括如何達成黃金級綠建築標準各項指標內容、再生能源設置、溫室氣體排放增量與碳中和建築規畫,及鳥擊事件監測計畫,補充修正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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