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反對國有農牧用地種植光電
2022-06-22蔡易餘 2022年06月19日
2050碳中和民進黨政府明確的政策,也是全球未來的趨勢。伴隨著核一廠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二及核三廠現有運轉機組不具備延役條件,能源轉型及再生能源比例的提高已是不可逆的方向,落實能源轉型已成為重要的課題!
為了落實2050碳中和的目標,經濟部必然要提高再生能源的占比,太陽能其技術較為成熟,在再生能源的發展上其重要性當然不言而喻。能源局目前為了擴大太陽能發電,配合農民及國有財產署推出漁電共生及農地種電兩種策略。
但關於農地種電,本人認為能源局應該審慎推行,因為一旦良田被用作發電,長期來將產生不利台灣農業的後果。因為太陽能板會抵擋陽光,使農作物照射不足影響生長進而降低糧食自給率,糧食自給率過低嚴重可能導致國安問題!
相關主管機關當然也有注意到良田種電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而劃設不利耕作區。在區域內可以直接架設光電板發電,而較不會對農業產生不利影響。但事實上不利耕作區大多產權複雜,且缺乏基礎電力設施,因此主管機關針對不利耕作區的鬆綁其實益並不高。
再來是農地種電長期來看可能消滅農村的存在。農村其實是農業產業鏈重要的一環。從播種、插秧、耕作施肥到收成皆可以提供相當的就業機會。但是當農地主要都拿來種電,農村的就業機會勢必減少,人口外移的問題將雪上加霜。
相比農地種電,漁電共生帶來的弊害相對的較少,因為養殖漁蝦本來就需要遮陰、降溫、防雨、防寒,太陽光電板可以帶來相同的效果。關於日照不足可能影響水質,現行技術可藉由益生菌來進行菌相控制藻相,使水質穩定。換句話說與農地種電相比,漁電共生算是一個較穩定且相較不會破壞原農業產業鏈的發電方式。
無論如何能源局與國產署都應該在源頭做好把關,諸如佈建智慧電網或是修法佈建儲能設施,這才是兼顧發電與農漁產業,台灣再生能源長期發展的根本之道!
※作者為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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