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地目 市府輔導85家農地工廠解套
2023-02-072023/01/12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二○一六年五月廿日前設立符合低污染已核准特定工廠登記
立法院二○一九年六月三讀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只要二○一六年五月廿日前的農地工廠,符合低污染等條件,即可辦理「特定工廠登記」,為此,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針對已核准「特登」八十五家廠家輔導,廠商若合乎規定,繳交代金後,原農地即可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不受農地農用限制。
交代金變更後不受農地農用限制
桃園市列管農地工廠約三一○○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須於去年三月十九日前申請納管,今年三月十九日前提出改善計畫,在二○三○年三月十九日前,經市府經發、環保、消防等局處聯合會勘確認改善後,就會核發特定工廠登記證。
未變更地目保障營運至二○四○年
市府都發局都市計畫科代理科長宋仲浩表示,取得「特登」等於取得可變更地目的門票,若未變更地目,工廠也保障營運至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免因地目不符受建築、土地相關法規處罰。
特定工廠專用區土地不得買賣
宋仲浩說,取得特登工廠地目仍為農地,若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仍能從事原來的行業,土地不得買賣,只能繼承,且要繳交代金,中央的規定是農地公告現值的五十%,桃園市現行規定是更新地目後市價的卅%,未來「特定工廠專用區」回饋代金,會據此訂定合理的價位。
都發局編列五百萬元輔導廠商
宋仲浩表示,並非所有取得特登的工廠都可以辦理地目變更,都發局還會視交通、周邊環境狀況進行討論,例如住宅區內農地、周邊都是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適合變更,有的廠商可能十幾年內就關廠,也可選擇不變更。
他說,都發局編列五百萬元推動「桃園市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輔導這八十五家廠商中有意願變更者,完成土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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