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頂蓋不能大於發電設備,應按免雜函文圖說施工!
2024-09-26設置者,施工時應按免雜函文圖說施工,現場查驗查核時如發現與圖說不符將令限期改善,改善不全者,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8條廢止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
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設置太陽光電結合新設頂蓋時,應注意:
(1)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新設頂蓋者,該頂蓋最大設置面積不得超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範圍。
(2)架高於設置面之運轉維護孔道或通道設施,其水平投影面積不得超過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整體水平投影面積百分之三十。
設置太陽光電結合新設頂蓋時,施工時應按免雜函文圖說施工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