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的超約用電 針對超約部分加收「超約附加費用」

2025-09-24

台電的超約用電罚款並非「罰款」,而是針對超約部分加收「超約附加費用」。 當每月最高需量超過契約容量時,若超約在10%以內,會按基本電費的2倍計收;若超過10%,則對超過部分按基本電費的3倍計收。 用戶可透過申請臨時提高契約容量或安裝太陽能發電等方式來降低超約附加費用。 

台電的超約用電針對超約部分加收「超約附加費用」.png

計費方式 

  • 超約10%以內:

對超出容量部分,按基本電費的2倍計算加收費用(即原基本電費加計1倍)

  • 超約超過10%

對超過10%以上的容量部分,按基本電費的3倍計算加收費用(即原基本電費加計2倍)

如何避免超約附加費

  • 申請提高契約容量:

若因臨時活動(如畢業典禮、運動會)導致用電量增加,可向台電申請暫時調高契約容量,以避免被加收超約費用。 

  • 使用太陽能發電系統:

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將產生的電力用於自用,可降低超額用電,進而減少超約用電的風險和相應的費用。 

  • 審慎評估契約容量:

設備廠商或台電可協助計算最適合的契約容量,以平衡基本電費與超約附加費的支出風險。 

  • 安裝節能管理系統:

安裝監控及自動卸載系統,可設定監控用電,並在尖峰時段自動調整或關閉負載,避免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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