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屋頂設太陽光電將成「標配」 政院公告8月1日上路

2026-02-24

2026/02/24 經濟日報 記者洪安怡/台北報導

建築物屋頂發電將成「標配」。行政院昨(23)日公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強制新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確定自今年8月1日上路,預料為太陽光電業者帶來新一波商機。

為推動太陽光電,立法院早於2023年6月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並授權內政部訂定子法。歷經兩年多跨部會研商與預告,行政院昨日公告核定施行日期,宣告國內建築正式邁入「強制光電時代」。

根據內政部先前公告子法,強制設置對象包含新建建物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者;若為增建、改建,增加建築面積或變更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時,同樣納入規範。

計算基準為每20平方公尺(約6坪)應設置1瓩(kW)光電,以此推算,也就是說,符合標準的建築物至少須設置50kW的光電設備。

今年初總統府召開氣候變遷委員會時,已預告新建物強制設光電新規將於今年8月上路,政院日前已核定,昨日補充公告,確定上路時程為8月,內政部、經濟部日前也已展開業界座談,盼順利銜接新制。

在上路時程確立後,將助力太陽能內需爆發,對聯合再生、茂迪、元晶等國內太陽能廠將是一大利多,後續出貨動能看俏。

依規定,考量建築用途與日照條件差異,法條中明列四大類排除適用對象。首先是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的E類建築(如宗教、殯葬設施)及I類建築(製造或儲存危險物品設施);以及受光條件不佳,或經由個案認定的特殊用途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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