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還錢來! 雲林新興發電廠每年2億回饋金 議員質疑被「暗槓」
2026-04-012026/03/31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嘉葦今(31)日與雲林第5選區議員參選人郭佩瑄及多名台西鄉親召開「縣長還錢來」記者會,質疑台西新興發電廠每年超過2億元光電回饋金被縣府「暗槓」,要求回饋金應留在台西及海口,並訂定雲林縣綠能回饋金自治條例。
新興發電廠位在台西外海雲林離島工業區內,占地226公頃,設置68萬片太陽能板,年發電量3.7億度,每年約可供9萬戶家庭電量,是全台最大的地面式太陽光電場。
記者會上與會鄉親高喊「取之台西、用之海口、還我2.4億」,顏嘉葦指出,新興發電廠是台西的金雞母,電廠每年約有2億元的回饋金應取之台西用之海口,縣府至少留一半在台西做為地方發展、社會福利用,其他也應分給鄰近鄉鎮,另每筆回饋金使用都要公開透明,最重要是制定綠能回饋金自治條例,把回饋金制度。
顏嘉葦強調,縣府要辦活動、鋪路、橋梁維修,她都很支持,但這些本來就是縣府應編列的經常門科目,與回饋金的本質是不同,要求這筆取之於台西的光電回饋金要真正用在台西。
郭佩瑄補充說,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光電設施設置的地方優先照顧,回饋金的宗旨就是要回到地方,照顧在地鄉親,促進永續發展,要「縣要還錢來」不是要挑起對立,是要把方向導正,回饋金回到地方才是正本清源。
對此,雲林縣府建設處指出,相關回饋金補助對象及用途,均符合經濟部產業園區訂定的撥付作業要點,依「光電回饋金撥付作業要點」,這筆回饋金50%撥付給彰化縣及雲林縣政府,並以案場所在地鄰近鄉鎮為優先回饋對象,縣府再依「雲林離島工業區太陽光電開發案電價競標回饋金分配計畫」明定回饋金將用於麥寮、台西、崙背、東勢、四湖鄉、口湖鄉、水林及北港等8個沿海鄉鎮,該分配計畫已獲經濟部核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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