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光電板會是血滴子?二次能源轉型轉向何方?

2026-04-30

詹順貴 2026 年 4 29 日 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2023年5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其第1項規定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之建築物,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光電發電設備,但同法第23條則將此條文的施行日授權由行政院另定,民間引頸企盼超過2年半,行政院終於在2026213日公告將於81日實施。國民黨立委張智倫隨即於3月在立法院院會質詢卓揆時質疑此政策倉卒上路,是「血滴子」政策。

「擁核」才是國民黨的神主牌

由此可看出,國民黨反的豈止陸地型光電?只要是光電甚至再生能源通通都反,環境問題只是表面藉口,真正目的是根本為了「擁核」。套一句小英執政時期某前政務官的話,國民黨老批評「反核」是民進黨神主牌,但反核歷史有其草根性與對抗威權的意涵,「擁核」才道地是國民黨的神主牌。

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2項的授權下,內政部202512月底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要求未來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面積達到1000平方公尺以上,每20平方公尺就必須設置1瓩(KW)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為確保設備安全與耐候性,光電設備須符合相關結構安全規範,並可在颱風期間承受17級強陣風侵襲,並要求光電系統電路設計須具備當災害發生導致外部電網中斷時,建築物仍可透過自身太陽光電系統維持基本電力供應,提供必要緊急用電需求的「獨立運作」能力,以提升建築能源韌性與防災能力。另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7條、第8條規定,不僅在特定條件下,須檢附結構計算說明書,竣工後尚需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結構安全證明書。

從《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三讀,到《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公告,耗時27個半月,期間歷經8場研商會議及跨部會、利害關係人溝通,是少數能讓環團接受且期待趕快上路的法規。而且有前述諸多防範機制,除非偷工減料,否則屋頂光電會成為血滴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藍營立委嘴裡的「倉卒上路」、「血滴子政策」,不過是未經大腦的膝蓋式反應與慣性抹黑,徹底顯露「萬般皆下品,唯有核能好」的心態。

老舊廣告招牌與違建鐵皮屋才是血滴子

張智倫將屋頂型光電指控為血滴子,無非影射颱風來時光電板可能會被強風吹襲脫落砸傷行人,但他不知道的是台灣目前屋頂型光電已有800萬瓩(8GW)的裝置容量,也已歷經颱風侵襲的洗禮,並未出現其血口污衊的情況。依過往經驗,除吹倒路樹外,颱風侵襲吹落最多的是老舊廣告招牌與違建鐵皮屋,這才是真正「血滴子」的風險來源,而張智倫的立委選區正是全台違建數居冠的新北市,其避談所屬選區新北市冠居全台的違建風險,卻將矛頭指向屋頂型光電,正是為反而反再生能源的醜陋示範。

事實上,新建建築物強制裝設光電,已逐漸成為世界趨勢,包括歐盟、法國、荷蘭、加拿大多倫多、日本東京、德國柏林等國家或大都會,均已透過法規或政策推動建築物設置光電,並視為強化能源自主與降低對集中式電力系統依賴的基礎設施。以歐盟為例,新版《建築能源效能指令》明確要求不同類型新建建築,均須依既定時程加裝屋頂光電板,做為強化能源自主、提升氣候韌性的必要基礎工程。

屋頂型光電在面對戰爭威脅時最受用

屋頂型光電在小英執政時期快速且大大超乎預期地裝置了8GW,真正守護環境的環團也都支持此次新建物強制設置光電的規定,可知屋頂型光電在台灣也逐步形成社會共識。此一政策上的大跨步,不僅有助於持續減少燃煤發電,改善空污,也是台灣面臨封鎖或主要能源供給地區發生戰爭時,可直接做為一般民眾能源自主備援來源(日間充電、夜間照明,提供手機充電以即時獲取資訊),分散能源短缺風險,更是實踐2050淨零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政策。

日前台北市長蔣萬安曾就翡翠水庫蓄水兼做水力發電時,要求台電公司應給付耗水費,此主張消息一出,立刻引來一番訕笑。水力發電是利用水位高低落差將所產生能量轉換為電力,發電後的尾水仍可於水力發電設施下游繼續供應其他用水需求,在發電過程中並未消耗或減損水量,並非耗水行為。以翡翠水庫為例,縱使台電公司有需要時調度發電,其發電後的尾水,仍可順著新店溪一路流至直潭淨水場、公館淨水場(2002年與日治時期的台北水道水源地整合更名為「自來水園區」,其中主體範圍包含觀音山蓄水池、量水室、渾水抽水站等設施的台北水源地唧筒室被指定為市定三級古蹟)與長興淨水場,供民生用水使用,何來耗水之說?

更何況翡翠水庫期蓄水範圍、水庫本體都位於新北市,卻由台北市政府掌握管理的權利,蔣萬安卻佔盡便宜還賣乖(根本是乖張)。由於台北市是台灣首都,長期以來占盡所有公共資源分配的大便宜,之前歷任市長知道台北市占盡便宜,懂得「悶聲發大財」,公子哥出身的蔣萬安卻無知地將之直接捅破,典型阿斗智能。

北部更需光電自給,但雙北完全消極被動

再以電力供給為例,台灣長年存在南北電力供需失衡問題,北部用電需求高,相對地電力供給卻嚴重偏低。姑不論台北市連一座大型基載發電設施都沒有,單就屋頂型光電的推動而言,不僅北市府非常不積極,好不容易盼到核一、核二除役的新北市也不遑多讓,根據能源署統計,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屋頂光電設置容量分別為全台倒數第8與第11,台北市甚至還比宜蘭縣低。這般只顧享受用電好處,卻將發電責任與伴隨的缺點轉嫁到東部、中南地區的明顯不公情形,長期在雙北執政的國民黨,其從政黨員不思反省,卻為了擁核而持續以特定立場箝制都會區新建物設置光電,可見該黨的「以核養綠」只是狗皮膏藥,「擁核滅綠」才是真正目的。

其實鼓勵或強制屋頂型光電(筆者已多次撰文主張應該進一步擴及牆面與陽台),並搭配優先自發自用,以降低對中南部長距電力供應的依賴,正是落實「都市用電都市發」、提升能源自主的最重要政策工具。過往占盡公共資源分配便宜卻從未承擔發電責任的台北市責無旁貸應全力配合推動;而新北市政府與市民如果不希望核二重啟,也應攜手積極推動屋頂型光電的裝置。

賴清德(時為總統當選人)於2024422日「世界地球日」宣告上任後將啟動第二次能源轉型,加速地熱、氫能、生質能與海洋能等再生能源發展。地熱、氫能、生質能與海洋能等再生能源固然應同步積極發展,但實際上考量地熱目前的設備、施工所需期程,其裝置容量累進速度絕對遠遠比不上屋頂型光電。

海洋能包括波浪、潮汐、海流、溫差和鹽差能等,臺灣四面環海,加上長年穩定流經東部海域的黑潮提供良好的海流與波浪,固然具備優越地理條件,但國際上除了潮汐能發電技術較成熟且已陸續有商轉案例外,其他形式的發電技術目前都仍未臻成熟,在相當期間內仍無法用以供給台灣再生能源的需求;生質能在陳吉仲於農委會、農業部任職時曾積極推動,目前已停滯,實際上於台灣的發展空間也很有限;氫能在2022年已納入「淨零12項關鍵戰略」的重點項目之一,並建立「氫能推動小組」,但迄今實際成效仍然頗為有限。

賴政府對光電與離岸風電似不用心

令人遺憾的是,偏偏過去小英執政8年發展得最快速的光電與離岸風電,目前也都近乎停滯,導致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也鮮有再增加,加上日前賴總統無預警宣布重啟核二、核三,難免讓人以為他的「二次能源轉型」,實質上只是「轉向核能」而已。重擁核能(擁抱的還是老舊核電廠)已經拍板,試問所謂的三原則:「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哪一個條件已經符合?

作者是因為喜歡大自然與賞鳥,而把法律用到保護環境與土地上,卻滿身不合時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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