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餘電卡關減碳認列 經濟部修法解套
2026-05-17LTN2026/05/16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企業採購綠電可取得再生能源憑證,但因發電與用電時點難以完全匹配,常出現綠電「餘電」,目前多只能躉售給台電,造成業者雖購電卻無法取得完整減碳效益,進而影響RE100與碳盤查認列。經濟部標檢局近期預告修法,擬解決綠電餘電的減碳效益痛點,未來企業可取得全部綠電憑證,電能交由台電調度,提升憑證流通性。
企業可取得全部綠電憑證 電能交台電調度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統計,台灣已有八〇〇〇多個案場,交易綠電超過一二九億度,可說是遍地開花;但實務交易上問題仍不少,例如企業花錢想買綠電,卻可能因發電與用電時間匹配問題,而拿不到全部的綠電憑證。
現行機制是企業買綠電,仍要由台電電網轉供,台電估算是以十五分鐘為單位,即時匹配用電與發電;發電端供應的綠電量「大於或等於」企業用電量,該時段的綠電才會被認定為「成功使用」。
但實務上,太陽光電多集中於中午發電,風電常在深夜或假日發電,企業當下用電反而偏低,導致發電用電時段難以對接。假設企業原本預計採購一〇〇度綠電,但實際用電僅八十度,多出的二十度即形成「餘電」,由台電收購,相關再生能源憑證與減碳效益也都歸屬台電。
藉此提升憑證流通性
經濟部四月中旬預告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部分條文,鬆綁憑證歸屬。修正草案第七條新增規定,若發電業未與台電簽訂餘電躉購契約,其餘電仍可取得憑證並轉讓用戶,藉此提升憑證流通量與市場彈性。
多數業者仍傾向餘電躉售台電
官員說明,企業若購買一〇〇度綠電,未來即可取得一〇〇度的憑證;即使未全數使用,餘電仍由台電調度,但台電不再支付躉購費用,也不會取得相關減碳效益。官員分析,目前市場多數業者仍傾向將餘電躉售台電,僅少數因應RE100要求或供應鏈減碳壓力,才會不計成本承接全部餘電憑證。
由於餘電要透過台電線路代輸賣,仍要付轉供費率,如果草案修正通過,台電也會檢討對於用戶是否有提供額外的輔助服務等成本,規劃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再收取相關費用。
https://stock.ltn.com.tw/article/prueb5qya76e
用電大戶,re100,csr,競爭力,100%綠電,環保,供應鏈綠化,綠色供應鏈,廠房裝太陽能,綠色商品,綠能,再生能源,太陽能發電,工廠裝太陽能,節能減碳,太陽能自發自用,太陽能自用電,再生能源躉售,再生能源憑證,購買綠電,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離岸風力,合作社,社區公民電廠,原住民地區,能源配比,電業法,再生能源法,800千瓦用電大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