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台電合約誆年息13% P圖改憑證 博臣綠電吸金1.66億元 業者判刑得賠
2026-05-202026-05-20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博臣綠電科技工作室」陳姓負責人涉夥同胡姓女特助,對外宣稱研發出微水力發電設備,持Photoshop軟體,偽造的台電通知單,誘騙大眾投資,承諾13%的年報酬率,檢調查出,全案被害人近百人,吸金達1億6613萬元,二審審理時,二人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依違反銀行法,分判9年3月、3年10月確定,近日又有廖姓被害人出面求償,台中高分院判二人得賠34萬餘元確定。
檢調查出,陳姓男子是「博臣綠電科技工作室」負責人,胡女擔任特助兼財務,共同管理帳務,兩人明知工作室未與台電公司簽立任何再生能源購售契約,也未實際研發及經營所謂的「○-POWER 螺旋式綠能發電設備」,卻基於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的犯意,從2020年間開始,在桃園、台中等多地召開公開說明會、利用臉書網站張貼廣告,或透過親友招攬不特定大眾投資。
陳男對外誆稱,該發電設備每台每小時可發電45度,工作室已與台電簽立再生能源躉購專案,台電每月均固定購電,投資人只要以50萬元購置一台設備,每月即可固定獲得2萬5000元的紅利,年報酬率換算高達約13%,為取得信任,陳男更上網下載台電通知單,利用Photoshop修圖軟體偽造躉購電費憑證,出示給投資人看。
陳男等人透過此方式,至少吸金1億6613萬元,被騙的投資被害人高達98名,其中以「設備使用權購置」方式吸金1億3763萬元,另以「股權認購」名義詐得2850萬元。
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近期審結,合議庭考量二人已展現彌補損害誠意,陸續與李姓被害人等10人達成和解、調解,審理期間達成和解的賠償金為991萬元,法官審認量刑基礎已有所變更,撤銷原判決,仍認定二人涉犯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改判陳9年3月、胡女3年10月徒刑,全案未經上訴,已確定。
民事部分,近日另有廖姓被害人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廖男主張當時投資50萬元,扣除給付利息投資紅利15萬5400元後,仍有34萬4600元的財產損失,法官審理後,認定廖男主張有據,判陳、胡女二人得全數連帶賠償,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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