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表燈用電」是針對一般住宅、商店、辦公室等小型用戶的電價計費方式

2026-05-20

電費計算主要分為「非時間電價(累進計費)」與「時間電價」兩種模式,用戶可根據每月用電習慣進行選擇。

表燈非時間電價(一般家戶最常用)

依照每月「總用電度數」採分段累進計費,夏季(6/1~9/30)與非夏季的費率不同。

一般住宅、商店、辦公室等小型用戶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自發自用(併聯型),可以降低台電單電費支出.

台灣電力公司電價表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1日起 電價表1.jpg台灣電力公司電價表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1日起 電價表2.jpg

**太陽能發電自發自用是指透過設置太陽能板將光能轉換為電力供自家使用。這不僅能減少向台電購電以降低電費支出,白天發電量大於用電時,剩餘電力還可選擇儲存或躉售給台電。

太陽能光電系統運作方式

  1. 無蓄電池(併聯型):白天太陽能發電直接供廠房或住宅使用,剩餘電力可透過「餘額躉售」賣給台電。
  2. 有蓄電池(儲能型): 白天發電自用並將多餘電力存入電池中,供夜間或陰天使用,適合對穩定用電要求極高的場所。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