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廢棄物新制7月上路 經部:回收提撥費改採一次性收取
2026-06-17LTN2026/06/17〔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
立委關切再生風機、太陽能光電板等能源能源設備回收機制,經濟部能源署今(17)日說明,太陽光電模組自2019年起即建立回收制度,業者提撥回收費用原採10年分期繳納,但《廢棄物清理法》上路後,今年7月起將改採一次性收取,確保回收責任及經費來源均已預先規劃,期能以生產者責任管理方式來健全回收及再利用機制。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經立法院昨(16)日三讀通過,將進一步強化再生能源設備回收管理。經濟部表示,我國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同時,已同步建立再生能源設備回收機制,並提前規劃設備全生命週期管理。經濟部樂見環境部推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將既有回收機制進一步納入法制管理,透過生產者責任管理方式強化回收制度,後續二部會亦將共同合作,讓現行回收機制可與修法後管理制度相互銜接、無縫接軌,建構更完善的循環經濟體系。
能源署指出,現行再生能源設備回收機制已運作多年,其中太陽光電模組自2019年起即建立回收制度,由設置者依裝置容量提撥回收費用,目前每瓩收取新台幣1000元,作為未來模組回收、清運及資源化處理所需。
能源署續說,原採10年分期繳納方式辦理,為簡化行政程序及落實簡政便民,自今年7月起將改採一次性收取,確保回收責任及經費來源均已預先規劃。後續配合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將太陽光電模組納入應回收廢棄物管理範圍,可進一步由生產者責任管理方式健全回收及再利用機制。
至於風力發電設備部分,能源署指出,目前塔架、銅材及金屬零組件均已有回收管道,較受關注的葉片複合材料,目前環境部已結合相關部會及研究單位,提前投入循環利用技術開發,並輔導業者建立處理量能,後續進行資源化處理。
能源署表示,截至目前,我國再生能源累計裝置容量至今年4月已突破23.7GW,而2025年全年發電量達386億度,占總發電量比率持續提升,已成為我國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
經濟部強調,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同時,也同步將設備回收及循環利用納入整體規劃,透過全生命週期管理,兼顧能源安全、環境保護及產業永續,並持續提升資源循環效益,實現能源發展與環境永續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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