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拍板屋頂光電新制排除住宅類 環團籲如期上路「能源轉型不能倒退」
2026-07-312026-07-31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屋頂光電新制明天上路,國內建築物不論新建、改建、整修,只要建築物達300坪以上,屋頂將強制設置太陽能板。但建築業界近日屢表疑慮,行政院今擬拍板排除一般住宅、診所、藥局及服務型店面等。對此,環團今聯合聲明強調,相關配套已完備,實務執行疑慮也已透過多場研商會議釐清,完全沒有限縮適用範圍或延後施行的理由,能源轉型不能倒退,嚴正呼籲行政院依法讓屋頂光電新制全面如期上路。
屋頂光電新制實施在即,但傳近日屢有建商代表向府院、朝野立委陳情。面陳金德日前邀集經濟部、內政部及各縣市代表,討論新制適用範圍及執行問題,部分地方建管人員和中央官員都對住宅類建築執行可行性表達疑慮。
對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今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是民進黨政府2023年全面執政期間,為落實「提高綠電占比、加速規畫設置綠電建置重要策略」所奠定的法制基石,核心目的是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新、增、改建建物義務設置太陽光電,讓都市承擔發電與減碳責任,並透過建築整合太陽光電,強化國家的能源與防災韌性。
環團表示,住宅建物占全國建築總量的大宗,也是都市最重要、具潛力的光電設置場域。若住宅類遭排除,將大幅限縮都市屋頂光電的發展空間,不僅年裝置容量、減碳量、可供家戶用電減少六成以上,也將減少約2.81億度綠電發電潛力,削弱產業用電的可能來源,更限縮全民共同參與能源轉型的機會,也難以落實「都市用電、都市發」的能源責任。
環團聲明也指出,住宅建物導入屋頂光電,並非缺乏社會支持。根據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民意調查,近六成受訪者表示已安裝或有意願安裝屋頂太陽能設備,顯示住宅參與能源轉型已有相當穩固的社會基礎。
聲明提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適用範圍並非倉促形成,而是歷經8次研商會議、數次於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充分討論與意見整合後所形成的共識,部分建築業關切的光電設備建置成本、投資回收期、後續除役與回收議題、光電結構安全、設備維運及光電效益等議題,也已納入制度設計的考量,這些議題固然仍可持續精進,但若以配套精進為由變更適用範圍,恐削弱政府政策的一致性與公信力,更傷害公部門與民間共同參與政策形成的信任基礎。
面對建商壓力與各項「分階段實施」的傳聞,民間團體提醒賴政府,領導人應堅持政策初衷與理念,而非因建商壓力而退縮,政策的倒退不僅會損及執政團隊的誠信,更會讓台灣在國際淨零競逐下,半導體與AI產業、資通訊與電子業、傳統與金屬製造業、大型服務業與金融等眾多需求面前,喪失最核心的轉型契機。
聲明強調,經濟部能源署的相關制度配套已臻完備,內政部國土署對於實務執行的疑慮,也已透過多場研商會議達成共識並逐一釐清,行政程序與安全規範皆已到位,完全沒有限縮適用範圍或延後施行的理由,嚴正呼籲行政院展現政策決心,依法讓屋頂光電新制於8月1日如期全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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